日內閣決定《特密保護法》運用基凖

日本民眾集會反對新保密法(圖片來源:中新網)
圖像加註文字,日本民眾集會反對新保密法(圖片來源:中新網)
    • Author, 童倩
    • Role, BBC中文網東京特約記者

日本內閣周二(10月14日)決定了運用《特別秘密保護法》的基凖,並決定12月10日起正式實施該法。

基凖對防衛省、外務省等19個政府機關首長,列出包括自衛隊警戒、監視活動和外國政府提供的情報等55項守密凖則,也對一般公務員的守密凖則規定了包括容許調查犯罪履歷和貸款狀況等行為,也規定了保護個人隱私,不許調查思想信條、宗教信仰等方面。

基凖還對一般國民的知情權規定「知情權應屬民主主義社會該有的部分,必須獲得充分尊重,特別是應充分考慮報道和採訪的自由」。

內閣決定設立一個「獨立公文書管理監察」機構歸屬日本內閣管轄,該機構負責審查秘密是否屬於《特密保護法》範疇,並有權解除不屬於範疇的指定秘密等。

立法背景

日本醞釀《特密保護法》的直接起因是2010年中日在東海釣魚島(日本稱尖閣諸島)附近海域撞船後,當時日本海上保安廳職員一色正春向日本傳媒提供了海保廳拍攝的撞船錄像帶,從而引起了政府對如何防止公務員洩密的重視。

2012年日本揭發中國駐日大使館一等秘書李春光涉嫌間諜活動的調查中,警方懷疑日本海上自衛隊和農林水產省涉嫌向中國洩密再間接推動醞釀法案。

去年10月安倍內閣決定《特密保護法》後提交國會審議,去年12月13日正式成立,並規定一年內必須實施。

反對意見

不過去年法案成立前後,日本社會反對意見顯著,以至於安倍內閣拖延到接近限期實施。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周二在記者會上說,「內閣已給予了充分審查是否特別秘密的必要權限,是能夠做到嚴格審查的,今後也還要再爭取國會和國民的理解」。

內閣解釋說,基凖是政府聘請了法律和公開訊息的專家等組成專業機構、廣泛收集國民意見和公共評論,經過取得近2.4萬份的意見策定而成。

周二在東京,不僅首相官邸前有幾十人要求廢止該法的抗議示威,而且日本律師協會、日本筆會、日本雜誌協會等組織也紛紛發表聲明,表示反對或憂慮該法可能令日本國民知情權和民主陷入危機。日本筆會會長淺田次郎說,「萬一有人以該法為依據,企圖制約一點點自由的話,我們有決不放過、毅然抗爭的覺悟」。

(責編: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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