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顧客從南京溧水元祖蛋糕店購買慕斯蛋糕,生產日期居然是去年12月25日的。對此,店方說蛋糕可以零下18℃保存45天。
針對店方的說法,南京市質監局食品安全部門一名質監局工作人員也稱,由於每個蛋糕廠家的工藝和配方不同,保質期也不盡相同。
他說,他們質檢部門也不能給五花八門的每一種食品訂下具體的保質期,因為食品的保質期取決於食品的生產條件、包裝材料和包裝工藝,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不可能由政府主管部門的行政命令簡單劃一,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有關規定,只能為食品生產企業提供規範操作依據。
他表示,食品企業完全可以根據自身技術水平、包裝性能和工藝自行確定不低於國家或行業標準限定的保質期。(《揚子晚報》1月25日)
一身冷汗
看到這則新聞,不禁讓人驚出一身冷汗,原來,蛋糕的保質期是由廠家自由「裁定」的,那麼,廠家自定的這個保質期,有什麼科學依據?真的能保質那麼多天嗎?
而我們所購買的其它食品和飲品,比如飲料、茶點、包裝食品等,其保質期,是不是也是由廠家自己定的呢?這些由廠家自定保質期的食品,到底是否安全呢?
蛋糕是一種對保鮮性要求很強的食品,保鮮期一般只有一周左右,加上保質期,估計也就是半個月左右,生產一個月的蛋糕,讓人吃起來,感覺就不那麼放心了。而保質期是45天的蛋糕,讓人如何能放心,如何能吃得下?
而由質監局食品安全部門的說法,讓我們對整個食品行業的保質期都產生了懷疑,既然蛋糕保質期是由廠家自定的,那麼,其它食品的保質期,是不是也是由廠家自定的呢?而這些由廠家自定保質期的食品,保質效果究竟如何?是否能達到廠家所規定的那樣,具有超長的保質期限和保質效果呢?
這個問題,誰來告訴消費者呢?
食品安全
近年來,由食品引發的安全事件越來越多,讓整個食品行業都陷入了信任危機。
由於食品安全事關人體健康,甚至關係到人的生命安全,因此,食品食品安全越來越受到重視。而為了保證食品安全,2009年,國家重新修訂了《食品衛生法》,出台了新的《食品安全法》,目的就是規範食品行業管理,讓人們在食品安全上得到保障。
然而,當食品安全保質期是由生產廠家自定,食品安全如何能得到保障?現在,有一些無良的廠家,為了賺取不義之財,甚至連篡改保質期這樣的事情都能幹得出來,將食品保質期的制定權限,交給生產廠家,如何能保證食品安全?
按照這名質監局工作人員的說法,雖然食品生產廠家自定保質期的做法並不違法,但是如此做法,已經讓我們的食品安全失去了基本保證。我們的食品安全監督部門,如何去監管這些食品的質量,又如何能保證我們的食品安全?
即使食品的配方五花八門,但總歸要有一個保質期限,難道國家真的就不能為食品制定一個安全的保質期麼?
讀者反饋
問題的關鍵不是保質期是否應由廠家制定,而是食品質量在保質期內被證明不合格時,是否能將問責制執行下去。如果健全法規使得偽劣商品生產廠家為此付出高昂代價,比如南京冠生園月餅事件,其他廠商自然會嚴格自律,而不必由政府一刀切制定保質期。Sean
顯然食品安全監督部門對百姓的生命安全太不負責任了!食品的保質期由生產廠家自定,而且又是合法的。即使在這方面出了大亂子,廠房也總有話可說。不知職能部門的責任到底是什麼?小草, 中國
注:《大家談中國》的文章不代表BBC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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