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觀察:在購買與領養之間──談香港動物福祉

台灣有許多狗四處遊蕩
圖像加註文字,台灣有許多狗四處遊蕩
    • Author, 鄒頌華
    • Role, 自由撰稿人

台灣桃園市一間動物收容所的園長簡稚澄於月初服用動物安樂死藥物自殺身亡,震驚台港兩地。雖然自殺原因眾說紛紜,但外界多猜測她因要為流浪動物安樂死而被網絡欺凌,並以自殺抗議現行動物保護體制。

簡稚澄的死,頓時喚起台港兩地人對動物權利的關注。原來台灣和香港的遺棄動物情況那麼相似,而政府又對這個情況幾乎放任不管,或無能為力。

購買多於領養,最後被遺棄

在香港,根據愛護動物協會數字顯示,每年有約五千隻動物被該會拯救,但當中有三千隻須人道毀滅,只有約二千隻被領養,而被人道毀滅的理由,不全因為牠們身患頑疾,無藥可救,而是只因「土地問題」,領養率遠比棄養率低的情況下,動物收容所無法再容納牠們,因此唯有讓牠們死去。

雖然近十年來保護和愛護動物意識比從前高,廣告和社交媒體時常有人分享領養動物和拯救遺棄動物的訊息,但叫人震驚的是,其實香港大部份人對待動物/寵物的觀念,並不怎麼文明,看看政府數年前統治的數據,大概可以知道動物界的福利權益有多不濟。

政府統計處2011年8月發表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四十八號報告書》,五年前香港,共有接近25萬個住戶有飼養貓狗,佔全港住戶的10.6%。雖然香港有很多被遺棄動物有待領養,但原來,大部分住戶的寵物(主要是貓狗),也是一擲千金在寵物店購買(40.5%),或親友贈送(36.1%)。

facebook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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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這近25萬的住戶當中,又有約4.5%(11,200人)曾考慮不再飼養其寵物,最普遍的原因包括寵物太老、生病、脫毛、居所不容許飼養、缺乏空間、沒時間等等。

以上的原因,還未包括有繁殖場把不夠體面甚至有缺陷的動物丟棄。

繁殖場合法化是利是弊?

香港人領養意識薄弱,買回來的寵物可以如衣服般,舊了就丟,而且沒有如德國等國家般,有法例嚴懲不負責任的主人和不准寵物店販賣犬只,因而令繁殖場(不論合法或非法的)也賺翻天。不單如此,香港有關繁殖場的存廢和監管,最近也成了城中話題。

政府於上星期就《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的修訂刊憲,試圖監管繁殖場。

現時的情況是,以狗只為例,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的調查,目前在寵物店中販賣的純種幼犬,進口的有22%,來自本港持牌繁殖場有4%,而74%則來自無領牌的繁殖者。而現時的法例是繁殖場必須領牌,但小型的業餘繁殖者卻可獲牌照豁免,最終導致許多繁殖場繼冒充業餘,逃避法津監管,而多年來不少挽救動物組織揭發的,正是這些妄顧動物健康的繁殖者。

如果新的法律修訂生效,那是好是壞?這又在動物權益界引起一番激辯。新修訂是要針對所謂的業餘繁殖者,在售賣和繁殖方面作一定程度的規管,同時大幅提高違規經營的罰款。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Amanda Whitfort就曾表示,「現時的法例是,執法部門即使發現冒充業餘繁殖者,只要對方否認作商業繁殖之用,就難以控告,故修訂牌照規管是保護動物福祉的第一步。」

的確,目前儘管有不少團體揭發懷疑無牌繁殖場,也從中救了不少身心狀況慘不忍睹的動物,但據愛護動物協會的資料,2010年至今有31宗懷疑無牌繁殖場的調查案件,但沒任何一間因無牌經營而被起訴。

香港流浪狗之家
圖像加註文字,香港流浪狗之家

可是,修訂案又有不少漏洞,令不少保護動物權益人士視之為變相把非法變成合法。例如申請者不需要接受考核,牌照數目也沒有上限。而且,政府亦沒有承諾加派人馬巡查,修例不但無助打擊非法養殖,而是開綠燈讓更多人加入繁殖場行列,與世界上逐部禁止繁殖場的潮流背道而馳。

而當你在一些過關口岸,看到由漁護署製作的「購買寵物指南」時,就真的知道,政府要不是與時代脫節,就是鴕鳥政策,未有決心從根本杜絕不人道對待動物的源頭之一──即繁殖場。

香港的動物權益,一直以來主力是由民間推動。這條具有爭議性的法例一旦通過,極有可能合法地製造更多機會讓人遺棄動物。而更諷刺的是,根據愛護動物協會的觀察,原來許多把寵物拿去動物救援機構「遺棄」的主人,卻「得意洋洋地說他們是將狗只捐出,而且無法明白為何他們的慷慨捐贈會不被感激。」

主人們可是真心白銀,數千至十數萬元不等,把動物從寵物店買回來的,大概因為這樣,就有了「捐出」而不是「棄養」的心態。如今政府仍沒有牽頭做動物權益的宣傳教育,合法持牌繁殖場又勢將愈來愈多,再加上香港人「用後即棄」的習慣,生於香港的動物,前景真的不怎麼光明。

(責編: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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