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觀察:解鈴還須繫鈴人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就外佣居留權案件上訴,要求終審法院向人大提出釋法。

「又要釋法啦!」「阿爺又要干預香港啦!」每當香港面臨尋求人大釋法前夕,一陣陣反對的聲浪,在香港此起彼伏。

釋法的由來


釋法,即法律解釋。當法律條文遇有爭議時,立法機構或法官從不同角度對法律的解釋。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58條,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香港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這是憲法賦予的權力。


香港回歸15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先後四次主動或被動地對《香港基本法》的有關條文作出解釋:


第一次是應香港政府請求對居港權問題的釋法;第二次是主動對香港政制發展的釋法;第三次是應香港政府請求對補選行政長官任期的釋法;第四次是應終審法院請求對香港涉外事務的釋法。


現在面臨要進行第五次釋法。這是香港律政司就外佣居港權提請香港終審法院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雖然在第一次釋法時已就居港權問題的立法原意做過闡明,第五次釋法是否有新意,這將對解決外佣及雙非嬰兒居港權問題的最終判決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在香港「一國兩制」的司法實踐中,難度最大的可能是,香港長期實行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思維與內地目前實行的歐陸法系的條文法思維的磨合。

十五年來的每一次釋法,如果拋開政治層面的詮釋,都是這兩大法系在一個國家內的某一具體司法實務上的正面接觸、碰撞和磨合。其碰撞烈度,從初始的非常強烈,再衰三竭,逐漸習以為常。這在世界法制史上是罕見的。


回歸後,香港實行與內地完全不同的社會制度,即「一國兩制」,其中實行兩種不同的司法制度,造成不少難題和困惑,然而,解決這些難題和困惑的途徑很多,不能只局限在釋法這一種途徑上。

很多港人不滿內地「雙非」家庭來港產子

條條大路通羅馬。香港應立足於用現行的司法體系和照顧到香港市民長期適應的普通法習慣來解決這些難題和困惑,而不是動輒尋求或依賴人大釋法甚至修法,這對香港的法治發展不是一件好事。說得文雅一點是「解鈴還須繫鈴人」,說得粗魯一些是「自己的屁股自己擦」。如果釋法成為常態,香港的「高度自治」將是一句空話。

自我完善


俗話說,形勢比人強。任何地方的法制都有局限性,都需要自我完善,與時俱進,香港法制的發展也不例外。


在現行司法制度下,法官判案時所依據的是「遵循先例」的普通法原則,可是當法律原則和公平原則之間產生分歧時,即普通法與衡平法出現矛盾時,應以衡平法為歸依,做出注重實體公平正義的補救措施。除此之外,法官還可以通過判例變更機制,以新的判例糾正不合時宜的判例,自我完善,與時俱進。


以雙非嬰兒和外佣居港權問題為例。 《香港基本法》第24條第一款明確表示了香港永久居民是在特區成立前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依照此款,雙非嬰兒應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第24條第四款寫明在香港特區成立前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可以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依照此款,外佣有條件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目前,根據2001年香港終審法院審判中國大陸戶籍居民在香港所生下男童莊豐源居港權的案件,雙非嬰兒已從法律上落實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雖然從2001年至2011年間,已獲居港權的「雙非嬰兒」超過17萬人,造成社會資源分配的問題,引起香港社會的極大不滿。

目前,香港政府採取口岸攔截、醫院拒約、高額收費等行政措施阻止雙非孕婦在港產子,但仍無法完全杜絕雙非嬰兒在港的突擊出生。


2011年7月份,在香港工作了25年的菲律賓籍外佣伊萬傑琳,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訴《入境條例》違反《基本法》,對外佣構成歧視。 2011年9月30日,高等法院裁定,《入境條例》對外佣的排除條款不符合《基本法》。目前香港有30萬名外籍佣工,其中有12.5萬人在港居住超過7年,如果他們成功取得居港權,以每個家庭4人計算,這批外佣帶來的配偶和兒童,可能令香港人口突增50萬。該裁定引發香港社會的極大反彈。


這是典型的法律原則和公平原則之間產生嚴重分歧的判例,香港的法院完全可以應運衡平法的原則,做出符合公平原則的判決。

法制、平等、人權等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是建立在香港整體利益基礎之上的。香港的法制應以最大多數香港公民的意志為依歸,要符合和爭取全體香港公民的最大利益。香港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以及媒體和各利益團體,共同對應外佣及雙非嬰兒居港權問題。

除了司法體制有所作為外,港府可停止批准在港連續住滿六年的外佣的勞務合約,立法會可動議和立法解決外佣及雙非嬰兒居港權問題。
繫鈴人解鈴,對香港法制的維護和完善,是最佳選擇。

文章是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BBC的立場和觀點。網友如要發表評論,請使用下表:

讀者反饋

【釋法】也者,就是對【香港的司法】【公然踐踏】。孟光, Hong Kong

「阿爺又要干預香港啦!」這叫什麼話啊?!!!長點腦子好不好?有史以來,只有一次是大陸政府主動釋法,其它都是香港人自己擦不幹淨屁股,讓人大出頭做惡人。大陸真是「好好媽媽」啊:自己養的香港兒子,兒子自己沒能力做事,怕挨人打罵,要老娘代勞。兒子反過來說:那都是老娘幹的,混蛋事都不是我做的。那麼明顯的對港人有利的決定自己不做,卻要將惡人讓給人大來做,香港民主派還反咬一口「阿爺又要干預港政了」。這叫什麼事嘛!!??未署名


聯絡薦言

* 須填寫項目

與内文相關的鏈接

相關新聞話題

BBC © 2014非本網站內容BBC概不負責

如欲取得最佳瀏覽效果,請使用最新的、使用串聯樣式表(CSS)的瀏覽器。雖然你可以使用目前的瀏覽器瀏覽網站,但是,你不能獲得最佳視覺享受。請考慮使用最新版本的瀏覽器軟件或在可能情況下讓你的瀏覽器可以使用串聯樣式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