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中國:我該相信誰?

天津濱海新區爆炸現場

圖像來源,BBC World Service

圖像加註文字,天津濱海新區爆炸現場

作為一名普通的國民,我也只是卑微地希望,有一天國家不需要保護那麼多的真相,國民承受真相/現實的能力也需要一點點培養。

8月13日晚我才從男友口中得知12日晚天津港發生大爆炸的事情(13日白天時段並沒有關注新聞),光靠男友的只言片語根本無法滿足我的求知慾,但第二天對天津塘沽爆炸事件新聞的關注,並沒有使我對整件事的脈絡有更深入的了解。相反,我的疑問更多了。同時,伴隨著事件的發展,謠言和其它新聞也撲面而來。

我甚至變得迷茫,到底該相信誰?

作為一個普通的中國公民,對爆炸事件我原本最關心的問題是:爆炸原因是什麼?真正的死傷人數是多少?整個天津港都身陷囹圄了嗎(還是只是部分)?那麼(從地域和經濟兩個角度講)爆炸造成的影響範圍有多大?損失有多少?

然而,截至到14日上午,我發現官方新聞對整個爆炸事件的具體「務實」的報道(能解答疑惑)也並不多。

爆炸事發後的第六天,習大大主席和李克強總理給出嚴正指示和批示的情況下(包括強調會徹查事故,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才有最近三兩天姍姍來遲的日漸詳盡的新聞報道和解說評論。

我也相信我現在對天津爆炸事件所持的所有疑問在未來某些日子一定會有一個說法。畢竟我對黨中央這屆領導班子還是比較看好的,不然也不會從高校畢業一年多後又極力爭取回自己的黨籍。只是作為一個普通的中國國民,我希望在此說出我心中的擔憂。

1)突發事件的報道是否應該始終秉持和展現對民眾負責的態度?

從得知天津塘沽爆炸事件,到關注相關新聞報道,我對主流媒體(特別是新聞聯播,天津新聞)的報道態度和報道形式表示不滿!當然這可能也有國內新聞媒體的無奈,但是相關領導,包括天津市當局領導對此次特大爆炸事件發生後做出的應急工作實在讓人失望(至少並未及時回應人民大眾關心的問題,展現對事實本身尊重的態度,反而讓謠言有機可乘,眾說紛紜)。

2)傳言是否真的不可信?權威發佈是否真的可信?

在互聯網如此發達,社交網絡、自媒體使得各類信息傳播如此之快的今天,8.12天津塘沽爆炸的事件通過各類互聯網渠道傳播的速度甚至比新聞媒體報道傳播得還要快。伴隨著關注者對整個事件疑點的好奇心,傳言和謠言不脛而走。

事發後的兩天新聞報道只有死亡人數和受傷人數的數據,我和我周圍的人都不太相信。

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根據以往大家對當局對這類重特大事故傷亡都會存在瞞報,漏報的現象,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主流媒體對此類新聞報道基本有些失信於民。

我的男友偏向於聽信朋友圈謠傳死傷遠不止新聞報道的數目,而本人根據對新聞的關注作出判斷,我更願意相信當局暫時只給出部分事實。

李克強總理16日下午到達天津火災爆炸事故現場也表示:權威發佈跟不上,謠言就會滿天飛。但是,我疑問的點是權威公布是否就是國民關注的點,是否就能解答民眾所有的疑惑(很多時候當局會試圖通過媒體引導、左右我們對事件的關注點,分化我們的注意力)。

李克強總理16日下午到達天津火災爆炸事故現場

圖像來源,AFP

圖像加註文字,李克強總理16日下午到達天津火災爆炸事故現場

因為國內特殊的政治環境,我們都或多或少的清楚地了解新聞傳媒實際是被政府管控的,或者說,新聞傳媒還是會受政府相關部門的影響,包括最重要的一手信息也都是掌握在當局,新聞媒體也只能在當局可接受範圍內獲取新聞資料。

作為一名普通的國民,我也只是卑微的希望,有一天國家不需要保護那麼多事實的真相,國民承受真相/現實的能力也是需要一點點來培養,那何不從這件事作為引子,展開對國民認識真相的教化?雖不是權威學術,但也是試圖盡綿薄之力的鄙人之鑒:如果說自己制定規則,自己辦事,自己監督自己的方式不一定最能保障人民利益,何不通過強化群眾的監督力量來完善自身?稍微利用一下群眾的力量和智慧?捨棄一些效率,卻贏得群眾的信任和發展的可持續,不好嗎?

3)真相不僅屬於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人,和報道事實的記者朋友,也屬於全體國民。

對這次天津塘沽爆炸事件,不管是從微信朋友圈的直觀觀察,還是與朋友的對話交流,甚至是身邊的人給我的直接感受,大家的態度是淡然。

甚至我的朋友直接對我說:我們作為普通人,研究不了那麼透徹拯救不了蒼生,像這些事情,看一看,聽一聽,同情下,憂傷下,心疼下,憤怒下,或者其他情緒,就過去了,過好自己的生活才是頭等大事。或許她是對的,而且這幾乎也是中國現行整個社會正流行著的風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單就新聞事件來說,作為它的受眾之一,我關注的是一個事實。但是作為一個中國公民來說,我關注我的國家,關注她的發展,關注發生在她身上的每一件大事以及她背後的故事。因為我們的利益是那麼的絲絲相扣和緊密相連!對於這類特大事故,不只是天津塘沽的幾千上萬名群眾受到了影響,也不是只是黨和政府有義務有權利去收拾這堆爛攤子,我們,作為國家公民,也有義務對事故的事實或真相進行關注與關切,因為那也是一股力量!能生成強大動力,幫助我們推進事物的進展,反思事件的教訓,避免同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責編: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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