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員不能收禮的禁令說了N遍,但「酒煙」回收店的「生意」卻始終是紅火著
近日,廣電總局下發《關於清理廣播電視「送禮」廣告的通知》,要求各級電台電視台立即刪除含有渲染「送禮」內容的廣告。(2月6日《新京報》)
禮尚往來,送禮收禮本是生活中最為尋常的事,也是人際交流的「潤滑劑」。電視台適當播放「送禮廣告」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過分地渲染送禮收禮,甚至有鼓動慫恿的意味,這樣的「送禮廣告」實在應該被叫停。
廣電總局從「清潔」屏幕的角度要求刪除「送禮廣告」,該是值得肯定,但現實生活中,公款送禮恐怕不會因著「送禮廣告」消失而銷聲匿跡。快過年了,估計公款送禮也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著。一些手握實權的官員家的門檻估計快要被踏平了。據前幾年的報道,過節前一些地方公職人員驅車進京拜訪上級單位或合作單位,形形色色的「送禮車」居然也在一定程度上添堵了北京道路交通。可見「公款送禮」有多「兇猛」。
叫停「送禮廣告」並不困難,而一些噁心的「送禮廣告」也早讓觀眾深惡痛絕了,從這個意義上說,叫停「送禮廣告」其實還是太遲了,可誰來叫停「公款送禮」?依照慣例,每逢節前,紀委等部門也會照例出通知,告誡官員不要收禮,至於官員是否會「聽話」,恐怕就沒有「下文」了。我們更是很少聽到在節後,紀委等監管部門主動出擊,去查一查哪些官員在節假日收禮了。不是說所有的官員都願意在節假日收禮,曾有官員被迫「躲年」,在家門口貼上告示不收禮,然後自己「隱姓埋名」。
節假日除了「公款送禮」,還有「行賄」,這一切都皆因權力未受到有效的監管。禮送給的是權力,巴結的也是權力。如果權力無法「謀私」,可能也沒有多少人會想著送禮。「在香港做生意很簡單,跟官員處好關係並沒有用,他們也都害怕你跟他處關係。」香港貿發局的一位內地業務拓展總監這樣告訴記者。如果我們的環境達到了與官員處好關係沒有用,如果官員拿了好處就要受到嚴厲的懲罰,那就用不著在節假日裏要挖空心思去送禮了。
自然,官員不能收禮的禁令說了N遍,但「酒煙」回收店的「生意」卻始終是紅火著,這就證明了這些禁令是沒有被真正執行過。
叫停了「送禮」廣告,誰來叫停「公款送禮」?誰用什麼來叫停才有效呢?這其實是個並不複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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