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的勞教制度長期以來引起司法界爭議。
中國當局表示,正在研究有關勞教制度改革的具體方案。
國務院新聞辦周二(10月9日)發表「司法制度改革白皮書」,並舉行了新聞發佈會。
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在回答德國媒體時承認,勞教制度的一些規定和認定程序存在問題。
他說,相關部門已經作了大量調研論證工作,廣泛聽取了有關專家學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見,正在研究關於勞教制度的具體改革方案。
屢遭質疑
中國的勞教制度自1957年經人大常委會批准制定以來,法學界的一些專家一直質疑其不符合法律實質。
批評者認為,雖然按照規定,勞教決定應當由民政、司法、公安和勞動部門聯合作出,但實際上真正實行勞教決定權的只是各級公安部門。
一些學者認為,勞教制度隨意性很強,很能體現領導者個人意志,缺乏基本的監督和制衡機制。
一些專家呼籲廢除勞教制度。他們指出,勞教制度本質上是一種司法程序外的社會控制手段,是公權對公民權利的侵犯。
嚴重問題
關於勞教制度下產生的錯案數不勝數,最近一次引發全中國轟動的是湖南婦女唐慧為其11歲幼女遭強姦後又被逼賣淫案上訴而被判處勞教的事件。
唐慧不滿當局對涉案人員的處理而不斷上訴,結果被湖南永州公安局以「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為由處以勞教18個月。
此事經互聯網披露後引起廣大民眾的憤怒,湖南當局被迫撤銷了對唐慧的勞教決定,並重新審理了涉及唐慧女兒的案件。
唐慧事件引發了民眾對中國司法制度黑暗腐敗的強烈批評,尤其是對勞教制度是否合理的嚴重質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