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自定法律是法治政府的最低標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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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來源,Reuters

圖像加註文字,中共在2012年11月召開了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當局星期二(11月3日)發佈《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在未來五年實現「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執政的中國共產黨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開十八屆五中全會,在10月29日通過了上述「建議」。

根據中國當局最新發佈的消息,「建議」提出,「十三五」時期,「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各領域基礎性制度體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顯提高。人權得到切實保障,產權得到有效保護。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基本形成。」

中國律師王成在對上述「建議」內容發表評論時說,在中國看官方的一些書面規定,無論是法律還是黨的政策文件,看上去很好,外界也會有這樣的感覺。

但是他說,「在中國真正的問題不是體現在書面的法律或黨的政策規定上,關鍵是這些東西得不到貫徹執行。」

「最低標凖」

王成在解讀「法治政府基本建成」這一概念時說,按照他個人的理解,一個法治政府的最低標凖是自己制定的法律自己要遵守。

他說,「如果是一個法治政府,我們暫且不討論你的法治體系是否真正做到了保障每個公民權利和自由。一個最低的標凖就是,你自己制定的法律,你應該貫徹執行,你不能首先去違反和破壞自己制定的法律。」

王成說,一個政府是不是能夠做到法治,取決於兩個因素。一個是本身的制度設計,政府機關的監督的規則能否生效,第二個因素是公民對政府監督制衡的能力有沒有達到一個實現的程度。

王成在談到未來五年中國法制建設走向時說,這很難預測。

他說,社會的發展有時有可能倒退,有時候有可能突飛猛進。

「但是就我個人的感覺來講,我不是那麼樂觀。」

(撰文:躍生 責編: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