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聯辦張曉明:特首地位超然於三權

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行政長官擁有行政、立法、司法之上的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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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行政長官擁有行政、立法、司法之上的特殊地位(資料照片)。

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周六(9月12日)出席一個基本法研討會,會上致詞指行政長官擁有行政、立法、司法之上的特殊地位,而且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

張曉明說:「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處於特別行政區全力運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的三權之上,啟著連接的樞紐的作用,這是行政長官履行對中央人民政府負的責任所必需的,也是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管治所必需的。」

張曉明指特首具有雙首長身分,雙負責制的責任,所以在三權之上。另外,他指三權分立只建立在主權國家,而香港不是主權國家,所以最多只能用作參考,不能完全適用。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對BBC中文網說,他對張曉明的言論感到十分失望。郭榮鏗說:「我從來沒有聽過特首在三權之上的說法。明顯地,張曉明不了解他的工作、不理解香港的制度……我認為他應該回去讀書,學習基本法及一國兩制。」

有份撰寫《一國兩制白皮書》的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強世功,在同一場合,質疑一國兩制是否不合時宜。

時事評論員、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接受BBC中文網訪問說,不理解張曉明的言論。「香港所謂三權的權責,在基本法列明,我們就按照基本法辦事。」

王永平指出,以基本法第七十三條(九)為例,立法會有權力彈劾特首,假如成功的話,可建議中央政府處理。所以,基本法之下,特首受到立法會的制衡。

郭榮鏗說:「香港法院一再指明,香港實行三權分立,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運行分立及平等的權力。」他指,立法制衡行政機關的權力;司法機關確保行政機關的決定合法,所以才有司法覆核。

張曉明並非首個提及香港並非實行三權分立言論的內地官員。2008年,習近平擔任國家副主席訪港,與特區主要官員、當時的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會面時,曾發表「三權合作論」,指出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2013年,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亦曾撰文,指香港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

(撰稿:蔡曉穎 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