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件:中國全國檢查危險化學品

圖像來源,AFP
在天津發生了大爆炸之後,中國當局在全國範圍展開對危險化學品以及爆炸物品的檢查。
中國官方媒體報道說,中國國務院下令各級政府 「認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全面加強危險品管理」。
涉及本次爆炸事件的相關企業瑞海國際物流則被指「明顯違反規定」。
新華社的報道提及了對氰化物等高毒性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儲放「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實施」。
《人民日報》先前則報道說爆炸地點儲放了700公噸的氰化鈉,而爆炸當時也可能出儲放了具有潛在爆炸可能的硝酸銨。
不過官方目前只證實當時儲放的有俗稱電石的碳酸鈣、硝酸鉀以及硝酸鈉。
不過官方也承認涉事企業的數據和記錄與海關登記的紀錄不符,而涉事企業所在的辦公室被毀,也增加了調查的難度。
雖然200多名中國軍方派出的化學和生物人員在現場檢測,但是中國當局堅持天津地區的水與空氣質量在安全範圍之內。
安全規定
《人民日報》引述《新京報》的消息說,廢水中檢測出了硝酸鈉,而且也證實廢水洩露。
該報並說,瑞海國際物流「明顯地」違反了安全規定,規定要求儲放任何危險物品的大中型倉庫必須出放在距離公共建築物、幹線道路、工礦企業至少一千米遠。
瑞海國際物流佔地46000多平方米,屬於大型倉庫,報道指出但是「從爆炸現場周邊地圖上顯示的距離來看,輕軌東海站距離該公司也不足1000米。」
報道還說「而瑞海國際物流中心危險品存放地距離居民區也不足1000米」。
消防官員也對周三晚上最早到現場的消防人員所採取的行動做出辯護,反駁以水滅火,可能導致例如碳酸鈣之類的化學物質產生爆炸。
消防人員
官員稱,雖然知道現場儲放了碳酸鈣,但是不知道是否已經爆炸,「當時沒人知道,這不是消防員愚蠢」。
雖然官員也承認現場面積遼闊,不能確定碳酸鈣的儲放位置,但是他堅持消防員不會在碳酸鈣上澆水。
事件中,總共發生兩次爆炸,第一次爆炸威力相當於3公噸黃色炸藥、30秒鐘之後發生的爹日爆炸,威力則相當於21公噸的黃色炸藥。
一名受傷在醫院治療的消防員說,他被爆炸衝擊到地上,只有把自己的面部保護住,隨後就不省人事。
來自當地的報道說,現場的餘燼仍然冒出陣陣濃煙,被燒燬的車輛還有被爆炸震飛、散落在各處的集裝箱和貨櫃,顯示的是爆炸的威力。
港口管理部門說,仍有多名員工下落不明,仍在醫院救治的傷員共721人,其中危重症25人、重症33人。
當局疏散了6000名被迫離開住家的當地居民,將他們安置在臨時的棲身之地,新開發區裏面,有關部門在附近的學校設立中心,以收容受災的安民。
(撰稿:威克,責編:橫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