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殺人兇手鄭捷「如豺狼般兇殘」

圖像來源,Other

    • Author, 林楠森
    • Role,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被判決四個死刑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兇手鄭捷,被判其死刑的法官在審判書中指其性格如如豺狼一般兇殘無情,法官並說其行為惡性重大至極,"人神共憤"。

鄭捷去年在台北捷運有預謀的隨機砍殺乘客事件,造成了四人死亡二十二人受傷,且引起台灣社會的震驚與不安。

法官在判決書中提到鄭捷為實現其早已立下之殺人誓言,達到短時期大量殺人之目的,選擇就讀可以鍛煉身體以利殺人計劃之國防大學,並選定密閉式大眾捷運車廂及行車時間較長之龍山寺站到江子翠站間犯案。

判決書說,此一殺人案發後造成社會大眾搭乘捷運或其他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時之集體恐慌效應,人與人之間產生猜疑及戒備,乘客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上難以放心低頭閱讀或睡眠休息,"被告之行為破壞社會治安至深且巨"。

法官在判決書中還說鄭捷行兇時看見乘客紛紛尖叫哀號奔逃閃避,"無任何憐憫或同情之心,仍繼續執行瘋狂殺人之行為,其性格如豺狼一般兇殘無情"。

對於判其死刑,法官說鄭捷"惡性重大至極,人神共憤,且其難以教化,本院欲求其生而不可得,被告鄭捷應與社會永久隔離,檢察官請求對被告鄭捷處以死刑,核屬罪刑相當,合乎法律之目的"。

判決書並說鄭捷犯後無絲毫愧疚之意,更無悔悟之心,犯後態度惡劣至極,被害人或其家屬迄今均無法寬宥其犯行。

鄭捷及律師反應

此前宣稱不在乎被判死刑的鄭捷,是在法警的押解下出庭聽判,據台媒指出,鄭捷原本不想到庭聽訊,法警室因而派出優勢警力才將鄭捷由看守所押到新北市地方法院。據在庭報導的媒體轉述,鄭捷在聽判時面無表情。

按台灣法律死刑必須經過三審後才能執行,此一判決目前仍在一審宣判階段。鄭捷律師在聽判後發表聲明說因尚未收到判決,無法與鄭捷進行有意義的討論,也無法對判決表示意見。

為鄭捷在法庭上辯護的是由官方成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的義務律師,律師在其聲明中也對法院及媒體表示意見。

針對此一引起台灣各界矚目的案件,律師對媒體喊話說,媒體在"妖魔化被告以追求收視率與點閱率"之餘,希望能進一步引導社會關注引發此事件的深層原因,以及如何避免事件再次發生等核心議題。

律師並說法院的任務是正確的適用法律,而不是製造新聞,"各界應慎重檢視法院是否因案設事,在程序上便宜行事因而失去了公平性與一致性"。

法院被律師質疑按台灣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可以不到庭聽判,律師說過往案件若被告不願聽判法院都會尊重其意願,而本案在鄭捷不願意聽判下,法院仍強押其到庭,是因人設事為了製造新聞畫面。

新北市地方法院則反駁律師說這是其誤解法律,法官說此案是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法院有提押被告到庭宣判的重大意義,且法律並沒有規定宣判時被告表達不願到庭,法院即不能提被告到庭,被告是否有必要到庭聽判,裁量權在法官而非被告。

注:您對這篇報道有何看法,請使用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