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強妻子致習近平公開信希望夫君回家

圖像來源,REUTERS
中國維權律師浦志強的妻子孟群發表致中國領導人習近平的公開信,對浦志強在獄中受到的待遇感到擔憂,並希望他能夠得到釋放。
孟群在信中呼籲習近平以「慈悲為懷」,「讓我的夫君回家吧」。
今年5月3日,浦志強與友人參加六四25週年紀念研討會,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6月13日,浦志強被增加「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批捕,直到不久前律師會見他後,外界才得知浦涉嫌罪名增至四項。
不過浦志強對於這四項罪名全部予以否認。
孟群在公開信中既從法律的角度,也從浦志強的身體狀況方面向習近平提出了呼籲。
公開信中表示,「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監督的權利。他深知「國家興亡,匹夫有責」! 他在法律框架中行使自己的權利,為國家的法治建設、為社會文明提出自己的意見與建議,他做錯了嗎?可是,他的赤子之心只換來了7個多月甚至更長的的牢獄生活。」
同時,孟群在信中還表示 ,「先生浦志強年屆半百,患有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冠心病、預激綜合徵、前列腺增生等疾病。在看守所前3月時間裏,幾乎天天被提審,每次長達10餘小 時,提審之後還要值夜班。他的體重迅速下降了9斤,曾經出現嘔吐、暈厥等現象,雙腿一度浮腫至膝蓋。」
信中指出,「他在看守所裏遭受了非人的身心折磨,家屬卻無法探視,無法送去安慰與關懷,即使律師會見也難以順利成行,要由領導批示。」
孟群強調戴罪之人尚有看病就醫、休息調養的資格與權利,更何況浦志強這樣善良的好人。公安局以「社會危害性」為借口不允許保外就醫,但這所謂的「社會危害性」表現在哪裏呢?
這封信是由浦志強的律師通過維信發佈的。不過在公開信發佈不久,BBC中文網試圖在微信上打開鏈接,但鏈接中只有「原文章已被刪除」的字樣。
49歲的浦志強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在八九學運期間曾參與天安門廣場絕食靜坐。
去年2月6日,公開實名舉報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要求中共高層清算周及在任時的政法委系統10年維穩的問題,並建立法治社會和憲政體制。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在中國正式批捕維權律師浦志強後發表聲明,呼籲中國當局立即撤銷對他「捏造的」指控,立即釋放他。
據國際特赦組織表示,中國有超過40名記者、律師、學者和異見人士在今年六四週年前夕被拘。另外有分析人士認為,自從習近平上台以來,中共對於異見人士進行了更大範圍的打壓。
(編譯:林杉 / 責編: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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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事件,應該以法律方式來解決。不應當就簡單放人了事。人們可以對浦志強的遭遇抱有同情,但不能逾越法律去解決。這對中國無益而有害。
西方政府及西方輿論,一旦涉及「中國異議人士」「宗教人士」被逮捕的事件,第一時間的反應,就是指責中國政府的做法,要求中國政府無條件放人。
不得不說,西方的這種要求,是十分無理的,也是非民主非法治的。
很簡單的道理,中國法律明確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應該因其身份是官員或律師或記者或宗教人士或外國人,就能得到法外開恩。如果因為是「中國異議人士」就有豁免權,相信人人都會上街去喊一句「反對中共」為自己爭得一頂「中國異議人士」的帽子了。
但是每一個人,即使是罪犯,基本的人權和公民權應得到保障,包括不得有酷刑逼供(想想美國CIA的酷刑醜聞,是對民主國家的法治人權的多麼諷刺?),不得侮辱公民人格,保障健康權,保障探視權,保障得到公開公正審判,保障律師辯護權。
有指控,就應當公開審判,公開報道,讓法庭上的公開舉證公開質證公開辯護來厘清事實,讓公開審判來決定是否有罪或無罪。這是對控辯雙方才是公平的,才是民主和法治的體現。---需要指出的是,無論指控的罪名在西方看來是多麼荒謬,公開的法庭審判都必須得到尊重。(因為公開透明的法庭審判才能讓人了解到指控是否「荒謬」)。即使判決的結果不能令人滿意,也應當針對犯罪事實是否存在及適用法律是否凖確方面去討論,不應以政治立場為評判,也不應當以是否「獨立司法」來評判。
民主國家賴以成功的根基之一,是堅守法治,人人相信法律,人人遵守法庭的判決結果。--即使如美國弗格森案,民眾普遍感到不滿,也沒人要求推翻判決結果。--而且可看到,獨立司法不能必然得出公平公正的判決結果。民眾是否對法律有信心是否尊重法庭判決,關鍵的是司法過程是否是公開透明,是否是充分舉證公開質證及公開辯護。
涉及「隱私」「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案件,雖然依照法律規定不能公開審判,法庭也應當在判決後發表簡短公告,披露簡單案件事實及不涉及具體隱私和具體秘密內容的信息,以最大限度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和平息公眾的質疑。
西方國家政府及西方媒體一旦涉及中國異見人士就要求放人並指責中國政府的做法,是要不得的,這樣是立場為先,根本不是民主和法治的表現。只會影響中國民眾對西方的好感,更坐實西方對中國的敵對判斷及驗證了西方的虛偽。
西方國家政府及西方輿論應當做的是:放棄政治立場為先的思維,堅守法治立場,應該呼籲每一個指控,都應該有公開審判,公開報道,讓法治理念真正在中國生根,才能夠促進中國的民主和人權發展。
中國的民主自由人權無疑仍然落後於西方國家,支持和促進中國的民主發展是必要的,但必須遵循正確的方式。
不要忘記,中國民眾對西方是否有好感,很重要的一點是看它對待中國的事情時,是否還能保持其所標榜的 「客觀」,是否還有「平等」和「公正」,而不是用「民主」「人權」的理由來否定中國的一切。
唐山大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