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妻子致习近平公开信希望夫君回家

图像来源,REUTERS
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的妻子孟群发表致中国领导人习近平的公开信,对浦志强在狱中受到的待遇感到担忧,并希望他能够得到释放。
孟群在信中呼吁习近平以“慈悲为怀”,“让我的夫君回家吧”。
今年5月3日,浦志强与友人参加六四25周年纪念研讨会,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6月13日,浦志强被增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批捕,直到不久前律师会见他后,外界才得知浦涉嫌罪名增至四项。
不过浦志强对于这四项罪名全部予以否认。
孟群在公开信中既从法律的角度,也从浦志强的身体状况方面向习近平提出了呼吁。
公开信中表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监督的权利。他深知“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他在法律框架中行使自己的权利,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为社会文明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他做错了吗?可是,他的赤子之心只换来了7个多月甚至更长的的牢狱生活。”
同时,孟群在信中还表示 ,“先生浦志强年届半百,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预激综合征、前列腺增生等疾病。在看守所前3月时间里,几乎天天被提审,每次长达10余小 时,提审之后还要值夜班。他的体重迅速下降了9斤,曾经出现呕吐、晕厥等现象,双腿一度浮肿至膝盖。”
信中指出,“他在看守所里遭受了非人的身心折磨,家属却无法探视,无法送去安慰与关怀,即使律师会见也难以顺利成行,要由领导批示。”
孟群强调戴罪之人尚有看病就医、休息调养的资格与权利,更何况浦志强这样善良的好人。公安局以“社会危害性”为借口不允许保外就医,但這所謂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哪里呢?
这封信是由浦志强的律师通过维信发布的。不过在公开信发布不久,BBC中文网试图在微信上打开链接,但链接中只有“原文章已被删除”的字样。
49岁的浦志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八九学运期间曾参与天安门广场绝食静坐。
去年2月6日,公开实名举报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要求中共高层清算周及在任时的政法委系统10年维稳的问题,并建立法治社会和宪政体制。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在中国正式批捕维权律师浦志强后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立即撤销对他“捏造的”指控,立即释放他。
据国际特赦组织表示,中国有超过40名记者、律师、学者和异见人士在今年六四周年前夕被拘。另外有分析人士认为,自从习近平上台以来,中共对于异见人士进行了更大范围的打压。
(编译:林杉 / 责编:尚清)
网友如要发表评论,请使用下表:
网友反馈
浦志强事件,应该以法律方式来解决。不应当就简单放人了事。人们可以对浦志强的遭遇抱有同情,但不能逾越法律去解决。这对中国无益而有害。
西方政府及西方舆论,一旦涉及“中国异议人士”“宗教人士”被逮捕的事件,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指责中国政府的做法,要求中国政府无条件放人。
不得不说,西方的这种要求,是十分无理的,也是非民主非法治的。
很简单的道理,中国法律明确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该因其身份是官员或律师或记者或宗教人士或外国人,就能得到法外开恩。如果因为是“中国异议人士”就有豁免权,相信人人都会上街去喊一句“反对中共”为自己争得一顶“中国异议人士”的帽子了。
但是每一个人,即使是罪犯,基本的人权和公民权应得到保障,包括不得有酷刑逼供(想想美国CIA的酷刑丑闻,是对民主国家的法治人权的多么讽刺?),不得侮辱公民人格,保障健康权,保障探视权,保障得到公开公正审判,保障律师辩护权。
有指控,就应当公开审判,公开报道,让法庭上的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辩护来厘清事实,让公开审判来决定是否有罪或无罪。这是对控辩双方才是公平的,才是民主和法治的体现。---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指控的罪名在西方看来是多么荒谬,公开的法庭审判都必须得到尊重。(因为公开透明的法庭审判才能让人了解到指控是否“荒谬”)。即使判决的结果不能令人满意,也应当针对犯罪事实是否存在及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方面去讨论,不应以政治立场为评判,也不应当以是否“独立司法”来评判。
民主国家赖以成功的根基之一,是坚守法治,人人相信法律,人人遵守法庭的判决结果。--即使如美国弗格森案,民众普遍感到不满,也没人要求推翻判决结果。--而且可看到,独立司法不能必然得出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民众是否对法律有信心是否尊重法庭判决,关键的是司法过程是否是公开透明,是否是充分举证公开质证及公开辩护。
涉及“隐私”“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虽然依照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判,法庭也应当在判决后发表简短公告,披露简单案件事实及不涉及具体隐私和具体秘密内容的信息,以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平息公众的质疑。
西方国家政府及西方媒体一旦涉及中国异见人士就要求放人并指责中国政府的做法,是要不得的,这样是立场为先,根本不是民主和法治的表现。只会影响中国民众对西方的好感,更坐实西方对中国的敌对判断及验证了西方的虚伪。
西方国家政府及西方舆论应当做的是:放弃政治立场为先的思维,坚守法治立场,应该呼吁每一个指控,都应该有公开审判,公开报道,让法治理念真正在中国生根,才能够促进中国的民主和人权发展。
中国的民主自由人权无疑仍然落后于西方国家,支持和促进中国的民主发展是必要的,但必须遵循正确的方式。
不要忘记,中国民众对西方是否有好感,很重要的一点是看它对待中国的事情时,是否还能保持其所标榜的 “客观”,是否还有“平等”和“公正”,而不是用“民主”“人权”的理由来否定中国的一切。
唐山大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