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學七名學生「分裂國家」被判刑

伊力哈木授課(AP, 2009年資料照片)

圖像來源,AP

圖像加註文字,七名學生被指積極參與已經判處無期徒刑的維族學者伊力哈木組織的分裂國家犯罪集團。

中央民族大學七名學生因參與「分裂國家犯罪集團」,分別被判處三到八年有期徒刑。

伊力哈木案的辯護律師之一劉曉原在社交媒體推特上發文稱:伊力哈木「分裂國家犯罪集團」案中的七個成員,烏魯木齊中院在周一(8日)下午作了一審判決,法院認定他們積極參與伊力哈木的分裂國家犯罪活動,構成分裂國家罪,分別判處三至八年有期徒刑。其中判八年的一人,判七年的兩人,判三年的一人。還有三人的具體刑期不知, 可能在三年以上六年以下。

劉曉原的推特認為,對七個學生的判決,除了判三年有期徒刑的那個,其他幾個算不上是輕判。

被判刑的七名學生是帕哈提·哈力木拉提(Perhat Halmurat)、肖克來提·尼加提(Shohret Nijat)、穆塔裏普·依明(Mutellip Imin)、阿卜杜凱尤木·阿不力米提(Abduqeyum Ablimit)、阿提克木·如孜(Atikem Rozi)、阿可拜爾·阿敏(Akbar Imin)和羅玉偉。

伊力哈木·土赫提 (Ilham Tohti)「分裂國家」案今年9月23日一審宣判,新疆烏魯木齊中級法院裁定有罪,判處伊力哈木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該案11月21日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看守所內作了二審宣判,維持原判。

9月26日,中國中央電視台播放的新聞報道包括伊力哈木在課堂上講課時的內容,以及三名被拘押的學生帕哈提·哈力木拉提、肖克來提·尼加提和羅玉偉揭發伊力哈木的視頻。

就在這七名學生被判刑的同一天,新疆首府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判處參與烏魯木齊火車站和公園北街襲擊案的八人死刑,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爆炸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中國官方表示,今年4月和5月發生的「4.30」南火車站「暴恐案」和 「5.22」公園北街「暴恐案」中,超過40人死亡,若干名襲擊者也在事件中喪生。

今年5月起,中國當局宣佈在新疆地區進行為期一年的打擊恐怖分子「專項行動」。

「行動」實施數月以來,已有數百名涉嫌「恐怖分子」被判刑,其中數十人死刑。

(撰稿:羅玲 責編: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