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郭飛雄「聚眾擾亂秩序」案徹夜審結

郭飛雄照片被放在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一場會議上(29/10/2013)

圖像來源,AFP

圖像加註文字,郭飛雄已被關押超過一年。

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孫德勝「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案於廣東廣州天河區法院正式開審,法院連續審理18小時後宣佈審結,但未作出宣判。律師稱,法庭沒有解釋當天結束審訊的原因。

郭飛雄的代表律師張磊與李金星表示,庭審從星期五(11月28日)早晨9時(格林尼治標凖時間1時)一直持續到星期六(29日)凌晨2時50分(格林尼治標凖時間18時50分)。

代表律師與被告人家屬等指出,庭審期間只曾兩次休息共一小時。郭飛雄、孫德勝在庭審期間多次要求進食,但都被拒絕。律師們並稱遭法官多次打斷辯護。

律師們表示,兩人將面對最長五年有期徒刑。總部設於紐約的組織人權觀察要求當局撤銷控罪。

李金星「伍雷」律師星期六透過電郵對BBC中文網說:「法庭沒有解釋為何非要當天結束庭審,但法庭給我們強烈而明確的印象是必須像坦克一樣不顧一切的推進庭審,一刻都不能停止的瘋狂的推進庭審。沒有人給我們理由。我們作為辯護人提出了強烈的抗議,但無濟於事。」

「我們猜測,中國的11月28日恰好是西方感恩節27日放假,法庭是特別想在28日庭審結束,避免西方媒體感恩節放假上班後的密集報道和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在星期五開庭前,各辯護律師與其他維權人士透過微博等網上社交媒體表示,天河區法院周邊布滿警察,最遠布防地點距離法院三公里。

總部同樣設於紐約的中國人權表示,一些到場聲援的維權人士被警方「綁架走」;一些廣州社會活動人士聲稱因郭飛雄案開庭而「被旅遊」,送離廣州。

據以香港為基地的維權網稱,一批維權人士星期六下午到郭飛雄、孫德勝被收押的看守所,試圖探望兩人,但被獄警等阻止。

維權網稱,參與探望行動的包括孫德勝的哥哥孫金喜、四川異議人士陳雲飛等。

《南周》與舉牌

據起訴書顯示,檢方以本名楊茂東的郭飛雄參與去年廣州《南方周末》新年獻詞事件的聲援活動,又與別名孫思火的孫德勝在湖南長沙商議策劃舉行「街頭舉牌」為由提起公訴。

中國人權刊發的郭飛雄自辯書指出,這項街頭舉牌活動是「以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主題的『八城快閃』街頭宣傳活動」,其中舉起了包括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的橫幅。

李金星對BBC中文網說:「公訴方是在大量舉證,但是都是無效的證據,證據本身破綻百出且矛盾重重根本不可能證明郭飛雄有罪。反而根據現有證據也完全可以證明本案是無罪的,是政治迫害案件。」

「法庭以郭飛雄違反法庭紀律為由沒收了郭飛雄凖備的全部應訴材料,並罕見的土匪般的強制取消了郭飛雄的最後陳述。孫德勝的最後陳述也突然予以強制終止,匆忙宣佈審判完畢。」

李金星說:「法庭之所以審判用了18小時,是因為被告人和律師的堅持,以及本案公訴方為了羅列罪證故意凖備了大量無用證據。即使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的最低標凖,這些證據的舉證也是需要大量時間。」

張磊「青石」律師則在新浪微博上指出,郭飛雄否認了控罪,孫德勝則對其案件的司法管轄權提出了異議。

張磊的這些微博被全數屏蔽,須透過搜集被屏蔽信息網站「自由微博」找回。

這次庭審只有數名被告人家屬獲准進庭聽審。中國人權星期五晚引述郭飛雄的姐姐楊茂平說,法官在庭審過程中上百次打斷郭飛雄及一眾律師的發言。張磊星期六再引述楊茂平稱,她最終統計出法官上千次打斷當事人與辯護律師發言。

此外,律師與家屬們指出,48歲的郭飛雄自去年8月被拘押至今從未獲准「放風」;孫德勝自一周前起被鎖上手銬和腳鐐。

楊茂平稱,弟弟入獄前體重150多斤,現在已輕了30斤,臉色蠟黃。

郭飛雄的妻子張青在庭審結束後對中國人權稱,她認為丈夫的庭審「非常惡劣,這是典型的政治迫害」,讓她感到「極大的憤慨」。

郭飛雄曾於2007年被天河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刑五年。張青和孩子在其服刑期間獲幫助逃到美國。

在郭飛雄去年再次被捕後,張青發表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公開信,要求北京當局放人。

(撰稿:葉靖斯 責編: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