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協呼籲就新聞人員被捕集體報案

圖像來源,Getty
繼一名電視台新聞廣播工程人員在被警方以「襲警」為由逮捕,期間據稱被被警員毆打後,再有報社攝影記者被以同樣理由抓捕。香港記者協會呼籲同業參與「集體報案」行動以作表態。
這兩名記者都是在採訪「佔領中環」行動旺角區示威時被捕。前者被捕時警方正協助法院執達主任清理佔領區,後者則是在採訪後續示威時被捕。兩人據稱均遭警員粗暴對待。
港記協星期五(11月28日)向香港傳媒從業者發出信息:「我們將於11月29日(周六)早上11時,到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集體報案,冀不同傳媒機構的同業響應。」
記協同時呼籲普通市民加入報案:「我們希望集合同業的力量,協助緝拿真兇,同時歡迎市民大眾伸出援手。」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星期五回應最新一起記者被捕事件時說,警方將「不偏不倚」公正處理案件,並強調香港警方尊重新聞自由,希望警員和媒體記者可互諒互讓。
許鎮德在新聞發佈會上同時批評示威者以各種理由「企圖重新佔據道路」,擾亂秩序。至於警員在處理示威者時有否暴力執法,他稱警方對於動武有嚴格規範。
接連抓捕
香港NOW新聞台廣播工程師李小龍於25日晚在旺角協助同事採訪期間,被香港警方以「襲警」為由制服並拘捕。周四凌晨,由於證據不足,李小龍被警方無條件釋放,但警方稱會保留檢舉起訴權利。
據稱,李小龍頭部和身上有受傷,在被釋放的同時再報警,稱被警方毆打,要求作刑事調查。
拘捕發生時,香港警方正協助法庭執達主任清理路障。警方當時稱李小龍用工作用的鋁梯「襲警」,記協則強調他當時是正常採訪,「襲警」是「失實指控」。
「自佔領運動以來,部分警務人員屢以敵視態度面對傳媒」,記協在郵件通告中說,「各大組織多番與警方高層交涉亦未見有任何改善,今次拘捕和襲擊記者更是變本加厲,打壓新聞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其後進一步指出,警方連日來的態度已讓不少香港媒體同業感到憤怒,希望能透過集體報案行動引起市民關注。
李小龍被釋放後,香港《蘋果日報》攝影記者王俊龍星期四(27日)晚上也在旺角採訪期間被拘捕。港記協等媒體業者組織紛紛發表聲明,「強烈抗議」警方的行為。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主任區美寶星期五表示,警方的強硬手段侵犯了抗議者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的權利,並且將「加劇緊張局勢」。
「警方不僅要依法行事,而且必須要讓人們看到,他們是這麼做的」,區美寶說。
10月15日,香港公民黨黨員曾健超參與金鐘行政長官辦公室外的抗議行動時被七名警員抬走後懷疑遭到毆打。因曾健超任職社工,隨即有社會福利工作者號召同業採取集體報案行動抗議。
香港警方星期三(26日)宣佈,經調查和徵求法律意見後,逮捕了七名已被停職的涉案警員。他們涉嫌「襲擊並造成身體傷害」罪。
(撰稿:列爾/葉靖斯 責編:葉靖斯/橫路)
讀者反饋
警察使用過度武力必然導致抗議更加激烈。香港警察以為是在中國內地執法嗎?看來港府不希望遊行勢頭減弱呀,有意展示一下肌肉,想讓國際社會看大戲。看來大規模遊行又要開始了。 公正
香港警察是該下課了,好好向太平洋的東方看一看,學一學,人家美國警察是如何維護普世價值觀的,那才能得到真民主,真法治,據說香港是師從英國,可好像英國也沒這樣無能吧。同時也請孟光先生對你的美國乾爹也談談好嗎? 香港警察下課
反正泛民支持國際接軌,那首先從法制和警察管理上開始與美國進行「國際接軌」
一槍一個…… PZ, TO
香港記者在採訪時,往往是大哂,要在最前面(阻礙行動),死不讓開,今次旺角清場,記者在警察與佔中間,叫不走,動手是免不了的吧,還有像前年巴士翻車,記者因無法拍救人過程,而要投訴受限制新聞自由等等,是把無理說成合理,我認為記者不應在阻礙警方行動下採訪,否則可拉離現場,如作出挑釁更應告其阻差辦公。 uk, uk
不信仰任何組織,不迷信任何權威。唯求真理,當以銘記。 吳牛, 中國大陸, 重慶市
香港警察使用過當的武力執法,並向被捕的民眾在沒有攻擊行為的情況下施以酷刑,已觸犯了刑事罪行,豈能簡單地予以【譴責】了事?受害者應聯合起來對警方提出【控訴】,以彰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孟光, Hong Kong
香港警察一點都「不尊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抗議自由」,呼籲不合格的香港警察全部撤職,聘請美國警察來香港執法。香港警察滾一邊,好好學習下「國際標凖」的執法!! 執法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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