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火車站暴力襲擊案判決3死刑1無期

圖像來源,xinhua
周五(9月12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3.01」昆明火車站暴力襲擊案並當庭宣判。4名被告人中的3名男性被判處死刑,另外一名女性被告獲無期徒刑。
一審宣判稱,法院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伊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庭同時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帕提古麗·托合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未判她死罪的原因是帕提古麗·托合提目前有孕在身。
世界維吾爾人代表大會發言人迪里夏提在判決公布後的一封電郵聲明中說:這些人當時處於無法離開中國的無望境地,面對隨時可能被逮捕的威脅,所以中國應該對致使警方採取鎮壓行動、激起暴力襲擊事件承擔主要責任。
3名被告未在襲擊現場
昆明市中級法院稱,包括四名被告在內的該恐怖組織共有8人,策劃在昆明火車站以殺人方式實施暴力恐怖活動,並凖備了刀具,製作了暴恐旗幟。
根據法院官方微博透露的信息,這次被法庭判處死刑的3名男性被告實際在今年3月1日昆明火車站暴力襲擊實施之前已經被警方逮捕。
該微博說, 2014年2月27日,依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因涉嫌偷越國境在雲南沙甸被民警抓獲。
3月1日,因聯繫不上依斯坎達爾·艾海提等人,帕提古麗·托合提等另外5人商定即日按原計劃在昆明火車站實施暴力恐怖活動。
2014年3月1日晚九點,這5人持刀衝進昆明火車站廣場和售票廳砍殺群眾,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傷。
3月1日當晚,帕提古麗·托合提被民警開槍擊傷並抓獲,其餘4名嫌疑人被當場擊斃。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指出,這些人形成恐怖組織是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
(撰文:實習生李蒸 責編:蕭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