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控告榮智健等中信前高管

中信公司已經就香港證監會的行動發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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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中信公司已經就香港證監會的行動發表公告。

香港證監會表示,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榮智健等五名前董事,曾在2008年「炒外匯」事件後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財務狀況資料,因此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香港證監會周四(11日)宣佈,已經分別在原訟法庭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及其5名前高管人員展開法律程序和研訊程序。包括尋求法院頒令向受影響的大約4500名小股東賠償高達19億港元的損失。

而涉及的5名中信前高管人員分別是主席榮智健、董事總經理範鴻齡、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和李松興及執行董事周志賢。

中信公司已經就香港證監會的行動發表公告,表示已收到證監會的高等法院傳訊令狀和審索陳述書,以及證監會之市場失當行文審裁處的通知。該公司還表示,正在考量證監會的指控並尋求法律意見。

榮氏家族創辦

中國中信股份前身是中信泰富,是由前中國國家副主席榮毅仁的兒子榮智健在香港一手創辦的,其最終控股公司是中國中信集團(前稱「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而中信集團又是榮毅仁在已故中國領導人鄧小平親自批准下於1979年10月創辦的,目前仍然是直接隸屬於中國國務院的央企之一。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突然宣佈,為了降低該公司在澳大利亞西澳大利亞州鐵礦項目面對的貨幣風險,曾與匯豐及法國巴黎銀行簽訂了外匯期權買賣合約,但後來因為澳元匯率大跌而虧損147億港幣,接近該公司當時 318.4億港元市值的一半。

消息公布的第二天,中信泰富股價急跌55%。後來,榮智健的女兒、中信泰富財務董事榮明方被調離財務部並收到內部處分,而中信泰富也要被迫向母公司中信集團要求注資。不過,此次香港證監會調查的5名中信前高管中並不包括榮明方在內。

小股東損失慘重

2009年4月7日,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搜查中信泰富的香港總部,調查該公司在2008年的「炒外匯」事件。而在第二天,榮智健及範鴻齡也宣佈辭職,並由後來擔任中信集團董事長的常振明親自兼任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及總經理職務至今。今年8月,中信泰富也更名為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泰富當年股價大跌,也使不少持有該公司股票的小股東損失慘重,因此大約4500名小股東專門成立了一個「中信泰富小股東關注組」,並在過去幾年來一直通過法律途徑要求中信公司作出賠償。

對於香港證監會的最新行動,中信泰富小股東關注組代表、立法會議員凃謹申表示歡迎,並稱有信心香港高等法院會作出合理裁決,讓小股東獲得賠償。凃謹申透露,小股東對中信泰富的索償期,將於今年十月屆滿,因此對香港證監會在這個時候出手幫助小股東追討「感到鼓舞」,並希望成為先例。

(撰稿:李文/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