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軍情局上校"共諜案"法院減輕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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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林楠森
- Role,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台灣軍事情報局一名為北京從事間諜活動的上校羅奇正,被高等法院判決十八年有期徒刑,他此前曾被軍方最高軍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台灣國防部法律司官員對BBC中文網指出,此一案件是按軍審法改制後的程序進行,這次審判仍未到最終審,確定的判決將最後由最高法院作出。
軍審法是因下士洪仲丘命案激起的公民運動而改制,改制後的規定是台灣軍人在非戰爭時期犯案,不再由軍事法庭審判而移至一般法院。
此前被軍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的羅奇正,高等法院是以"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改判其十八年徒刑,而其接受北京的"不法所得"則維持此前軍事法院判決沒收。
羅奇正被沒收了包括了約12萬美元及約105萬港幣,檢方指控他在軍情局任職期間為中共從事間諜活動,收受中共賄賂及利用中共餵交的情報詐取工作獎金。
羅奇正任職的軍情局由國民黨軍統局改制,是台灣軍方對外的主要情報單位,而其涉及的雙面諜案是其屬下一名情報員羅彬,被北京吸收為反間諜,並吸收羅奇正為北京擔任間諜。
據台媒指出以台商身份為軍情局工作的羅彬曾遭中國有關單位逮捕,並要他"戴罪立功"吸收羅奇正為北京工作,不具軍人身份的羅彬此前已被台灣司法以外患罪判決3年6個月刑期確定。
羅奇正案是近年來台灣爆發一系列"共諜"之一,因接受北京金錢提供情報,或為其收買官員而被逮捕判刑者包括了將級軍官、總統府官員以及中央社記者等。
而最新的一起被指控為共諜或洩密案的,則是作為台灣兩岸談判首席代表的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但該案目前僅止於馬英九政府提出指控,司法尚未起訴,有媒體並稱檢方最後可能不予起訴。
( 責編:橫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