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政改報告指港人對公民提名存分歧

圖像來源,RTHK
- Author, 陳志芬
- Role, BBC中文網記者
香港特首梁振英如期15日向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啟動政改的報告。
他在報告中提到,就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提名程序,有團體和人士提出其他提名門坎及程序的建議,當中包括提名委員會外引入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等建議。某些關鍵議題上,香港市民的立場仍有不少分歧。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亦有報道梁振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指香港主流意見認同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其提名權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
梁振英在報告中指出,香港社會普遍期望能先在2017 年落實以「一人一票」方式普選行政長官,因此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 2017 年行政長官及 2016 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問題作出決定。
報告中指出,諮詢期內香港市民對如何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有不同意見和建議,在某些關鍵議題上立場有不少分歧。
他在報告中表示,注意到在首輪諮詢期過後,仍有不少團體及市民透過不同方式及途徑表達他們對落實 2017 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意願和要求,這些意見仍有不少分歧。
他指政制發展議題十分複雜,社會上就具體方案有不同意見及爭論是可以理解的。
對公民提名要求
梁振英在報告中提出了香港社會上有意見對公民提名的要求。報告中指出,在提名程序這關鍵議題方面,雖然在諮詢期內已有法律專業團體和其他社會人士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但有不少香港市民在諮詢期結束後仍然認為普選行政長官的提名程序應包括「公民提名」這元素在內。
特首在報告中建議應先集中精力處理好 2017 年普選行政長官,把握如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的機會,2016 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毋須對《基本法》附件二作修改,因此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 2017 年行政長官及 2016 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問題作出決定。
對於有意見提出希望特首延遲將報告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過梁振英表示,人大常委會期是兩個月一次會議,下次會議將是今年十月,政府考慮後,決定如期將報告交全國人大常委,因為如果人大常委接受他的提議,選舉辦法有需要修改的話,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首階段諮詢報告
香港政務司長林鄭月娥15日亦在立法會公布政府就政改進行第一階段的諮詢報告。她指出,社會上主流意見認同行政長官人選須「愛國愛港」,而基本法的條文已經充分反映有關要求。
報告指主流意見認同基本法已明確規定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委會的實質提名權,不可被削弱或繞過。另外有較多意見認同提委會應參照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和比例組成,以符合 「廣泛代表性」的要求;有不少意見認為提委會可按比例適量增加議席,也有不少人認為提委會人數應維持1200人,有意見就提議擴大至不超過1600人。
林鄭月娥表示,當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修改2017年行政長官選選辦法後,便會展開第二階段諮詢,以及提出具體方案,不過由於時間緊迫,預計下輪諮詢將少於五個月。
林鄭月娥又說,不同政治光譜的人士,對政改意見南轅北轍,要收窄分歧尋找共識,不是容易的事。
(責編:蕭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