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貴港民警槍殺孕婦案終審維持死刑

圖像來源,XINHUA
中國貴港警員胡品醉酒槍殺孕婦一案於廣西南寧終審,法院裁定維持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胡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去年10月28日晚,貴港平南縣民警胡平醉酒後到一家米粉店要求購買奶茶不果,開槍打死懷孕五個月的店主吳英,並槍傷其丈夫蔡世勇。
廣西高級法院星期三(4月9日)作出二審宣判,認定被告人犯罪後果嚴重,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惡劣,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報請中國最高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死者家屬此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向被告人索賠123萬元人民幣。貴港市中級法院於一審時裁定被告人賠償物質損失7.3萬餘元。
「死者丈夫搶槍」
貴港市中院於2月17日作出一審宣判後,胡平不服上訴,南寧廣西高院合議庭上星期二(1日)開庭二審。
據中新社報道,胡平於庭審中辯稱,他沒有向兩名受害人連開三槍,而是蔡世勇上來搶槍時擊發的。辯護人委托動漫公司根據槍痕鑒定以及其他證據綜合所做的案發過程模擬3D動漫,獲合議庭准許當庭播放作為證據。
檢察員則舉證了貴港市公安局法醫師對案發時射擊次數的分析說明,以及主檢法醫師對死者吳英與傷者蔡世勇傷勢的分析說明。

圖像來源,BBC World Service
庭審中,法官質詢胡平是否明白中國公安部關於警察只有在遇到緊急情況或者抓捕嫌疑犯過程中才能配槍,以及醉酒不能配槍禁令。據中新社報道,胡平對此低聲回答明白。
廣西高院最終認定,胡平身為警察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攜槍飲酒、酒後滋事,向無辜群眾開槍造成傷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駁回上訴。
槍殺案發生後,胡平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平南縣公安局的局長和政委也分別被撤銷黨內和行政職務。
胡平槍殺孕婦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也於今年年初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列為「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之一。
(撰稿:葉靖斯 責編: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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