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酒後槍殺孕婦案警察稱死者丈夫搶槍

胡平在法庭(2014年2月17日)

圖像來源,Guigang Intermediary Court

圖像加註文字,胡平酒後槍殺孕婦被判處死刑

廣西貴港警察酒後槍殺孕婦案星期二(4月1日)進行二審。

貴港平南縣公安局民警胡平2013年10月28日酒後到一家米粉店要求購買奶茶不果,開槍打死懷孕五個月的店主吳英,並槍傷其丈夫蔡世勇。

貴港中級人民法院2月17日判決認定胡平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胡平星期二在法庭否認起訴書中有關他在米粉店連開三槍的指控。

胡平在法庭稱,他在走進案發現場平南縣大鵬鎮「老牌螺螄粉店」時槍不小心掉在了地上,隨後他撿起來,因此才會將槍拿在手上。

他稱,受害人蔡世勇當時質疑他的槍是塑料槍,他為了證明是真槍曾開槍射擊天花板。

他隨後表示蔡世勇上前搶奪他的槍,在爭搶過程中槍走火,導致吳英死亡,蔡世勇受傷。

胡平槍殺案發生後他已經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平南縣公安局的局長和政委也分別被撤銷黨內和行政職務。

胡平槍殺孕婦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也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列為「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