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真普選聯盟提行政長官選舉三軌方案

港府政改諮詢文件與香港《基本法》單行本(5/12/2013)
圖像加註文字,真普選聯盟認為「三軌制」方案符合「民主程序」。

由泛民主派政黨和學者等組成的香港真普選聯盟公布其行政長官選舉方案,要求除了官方的提名委員會外,也允許公民聯署和政黨提名。

<link type="page"><caption> 真普選聯盟</caption><url href="http://www.atd.hk/?p=332" platform="highweb"/></link>星期三(1月8日)公布其所謂的「三軌制」方案,建議在2017年的選舉中讓有意參選者經由上述三個途徑報名,並強調三軌「缺一不可」。

聯盟同時強調,官方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越民主越好」,也不能以是否「愛國愛港」、「與中央對抗」等政治審查條件來拒絕任何人參選。

北京與港府官員此前多次強調,只有官方提名委員會才是香港《基本法》與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認可的合法提名機關;行政長官應當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

這讓民主派質疑北京給予香港民主普選的誠意。

真普聯的一份書面聲明說:「除非參選人不符合法律就候選人的明文要求(如須年滿40周歲、沒有外國居留權等),否則提名委員會須確認由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取得候選資格的參選人。」

「提名委員會不能因『愛國愛港』、『與中央政府對抗』等政治審查而拒絕確認。真普聯亦要求廢除現時禁止行政長官屬於政黨成員的限制。」

真普選聯盟要求港府不要再對香港市民的訴求「置若罔聞」,也不要再考慮任何篩選候選人的辦法。

公民提名違法?

雖然一些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成員近日公開警告民主派醞釀已久的「公民提名」主張違反《基本法》,但港府對此並無明確表態。

香港報章星期三報道,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星期二說,提名程序必然是由《基本法》所規定的提名委員會來進行,「除此以外是別無出處的」。

他還說,《基本法》西方議會制的國家領袖選舉也不一定有公民提名,「普及而平等」也並不等於把提名權開放予所有合資格公民。

「譬如在一些西方的議會制內,政府首長和國家元首的選舉內,提名權這方面未必一定會開放給所有合資格的公民,這是一個客觀存在的現實。」

《明報》引述工黨主席李卓人說,他認為譚志源的比喻「不倫不類」,並稱民主派提出公民提名制度,只是希望「對衝小圈子提名」,提供多一個提名參選的渠道。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指出,雖然確實有民主國家不採用公民提名,但也是由具備相當選票基礎的民選議員提名,與香港設提名委員會並不可比。

親北京的《文匯報》星期三的一篇報道則形容,這是「反對派繼續死撐『公民提名』符合基本法,企圖架空提名委員會」。

(撰稿:葉靖斯 責編:顧垠)

讀者反饋

《文匯報》批評【公民提名】是企圖架空【提名委員會】,其實就等如承認【提名委員會】的廣泛代表性有問題。因為邏輯上,如果【提名委員會】與【公民提名】的廣泛代表性相若,那麼前者是不可能被後者架空的。左報的反應盡顯其心虛!

如果左報真的認為【提名委員會】已具廣泛代表性,那麼它對【公民提名】的批評該是「多此一舉」或「畫蛇添足」。

由此可見【提名委員會】投票時體現的所謂「集體意志」其代表性是有限的(甚至是虛假的,或是受操控的,是扭曲《基本法》的)。 <strong>香港仔, 香港</strong><br/>

香港「真普選聯盟」提出行政長官選舉三軌方案真令人奇怪。公民聯署提名,不設篩選,由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不正是【真正的】普選嗎?何須在僅此一軌外再加設兩軌?難道此外加的兩軌也算是【真】普選乎?這個打著【真普選】旗號的「真普選聯盟」竟然提出這個三軌方案,真教令人失望!中共對這個自廢武功的聯盟,怎能不暗自點頭稱【善】? <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

將「篩選」、「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作為「真普選」的主要內容,格局實在太小。現在北京、港府提出: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中央人民政府有「實質任命權」,可以任命也可以不任命,如果真出現「可以不任命」,請問泛民主派人士,將怎麼辦?希望多多閱讀《基本法》,其中有答案! <strong>澳洲項德寶, 澳洲悉尼</stron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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