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團體促中國取消對性工作者的收容制度

亞洲促進會走訪過的一個中國北方的收容教育中心
圖像加註文字,這是亞洲促進會走訪過的其中一個收容教育中心(亞洲促進會照片)。

權益團體「亞洲促進會」呼籲中國當局取消針對女性性工作者的收容制度。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後公布的關於深化改革的相關決定強調,要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並宣佈廢止已在中國實行了超過半個世紀的勞動教養制度。

不過,目前尚不清楚針對性工作者實施的類似收容制度是否也會被廢止。

總部設在紐約的亞洲促進會發表最新報告說,「以教育和康復的名義,一項惡劣的制度正在對中國的性工作者進行任意拘禁」。報告記錄了警察在拘禁女性性工作者過程當中的不當行為,以及監禁這些女性的鮮為人知的「收容教育」制度。

報告說,在收容教育制度下,性工作者及其顧客被長時間剝奪人身自由。

收容制度

亞洲促進會在北京的倡導官員沈婷婷在接受BBC中文網採訪時表示,收容制度是針對女性性工作者及其顧客的行政處罰,在這個制度下,警方可對他們處以半年或兩年的收容教育,其實就是監禁。情況跟勞教差不多。

沈婷婷表示,呼籲中國當局取消這個收容制度,是因為這個制度本身就是非法的,收容制度不僅違法了《憲法》,而且還違反了《立法法》的相關規定。

她指出,有關收容教育的文件都只是行政法規,並不是由全國人大出台的法律。

雖然賣淫嫖娼在中國大陸是非法的,但法新社說,據估計,中國各地約有270萬至600萬名性工作者在卡拉OK店、發廊、桑那浴室或按摩店工作。

妓女(資料照片)
圖像加註文字,賣淫嫖娼在中國大陸是非法的,但仍有不少女性性工作者在卡拉OK店、發廊、桑那浴室或按摩店工作(資料照片)。

在這些性工作者當中,每年約有多達28,000人被警方拘留,或被拘禁在全國近200個「收容教育中心」。這些收容所由中國公安機關管理,而非司法機關管理。

賣淫嫖娼者

根據相關規定,賣淫嫖娼者可被警方處以10至15天的短期拘留,或罰款5000元人民幣。警方也可對賣淫嫖娼者處以六個月至兩年的「收容教育」。

沈婷婷對BBC中文網表示,亞洲促進會與兩個伙伴機構在2012年12月到2013年7月間在中國北方的兩個城市採訪了30名性工作者和一名執法人員。

她說,其中29名女性性工作者都曾被關進收容所,另外1名則是在收容所裏接受了採訪。出於項目的保密需要,她無法透露是哪兩個城市。

沈婷婷表示,盡該該機構只對兩個地方的收容所進行了調查,但據他們所知,中國其它很多地方還有類似收容所在運作。

亞洲促進會的調查報告引述了很多被訪者的談話,其中部分涉及性工作者的人權受到侵害。

報告引述被訪者稱,她們受到來自警察的暴力,包括使用暴力迫使她們認罪。警察還向不希望被收容的性工作者索取高額的賄賂,這給性工作者及其家庭帶來了極大的經濟負擔。

呼籲廢除

報告引述一名因提供性服務而被收容的被訪者「義姐」說,「我感覺這個就是為了錢,什麼改造,思想教育,都是假的。就是以政府的名義,以執法機關的名義,來弄錢」。

另一位女性性工作者「靈靈」則說,「警察進來就把客人的褲子脫下來,看到客人的套子還在上面套著。警察把我的衣服扯下來露出胸,讓我和客人在一起拍照」。

亞洲促進會執行主任莫逍表示,勞教制度的廢止顯示了中國政府對人權保護的承諾,也表明中國政府有能力這麼做。

他認為,「中國政府應該關閉收容教育所,以進一步表明其保護人權的決心」。

(撰稿/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