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共深化改革藍圖亮點不多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周五(15日)公布了全文,宣佈了涉及各個方面的改革目標、計劃和措施。
觀察人士認為,周五宣佈的改革具體措施中最具突破性的是廢除勞教制度和「單獨二胎」政策的推廣,以及農村發展思路和土地制度改革措施。
其他內容基本上了無新意,屬於方向性、原則性的表述。
《決定》被稱為中國下一階段改革藍圖,主要精神已在日前公布的會議公報中披露,其中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和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這兩個機構被高調報道和評議。
農村改革
香港時事評論員林和立對BBC表示,他認為最具突破性的改革措施是涉及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但與農民生活和權益保護有關的戶籍制改革方面卻顯得步履緩慢,缺乏新意。
根據《決定》,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不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鼓勵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流轉,發展規模經營。
具體而言,文件規定在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基礎上「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
試點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和轉讓,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
農村改革的目標是推動形成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
三中全會承認,已經倍受詬病的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
除了農村土地流轉,全會還確定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
還有一些具體措施旨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保障農村人口的權益。
但這些措施基本上都屬於「推進」、「健全」、「加快」之類並非全新的提法。
倍受關注的戶籍制度改革就屬這一類。
林和立認為這方面的改革表述仍嫌空洞、抽像,且步伐緩慢。
文件明確規定不同程度放開中小城市的落戶限制,但仍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因戶籍制限制而無法享受的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福利等「不公平」確實在全會上得到重視,文件也提到要「逐步把進城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整合養老和醫療保險。」
勞教制度
關於社會治理和司法領域最引人注意的廢除勞教制度一項,他認為有不少地方已經開始試點,現在作為黨的政策明確下來,值得肯定但不能說是創新。
勞教制度實行了半個世紀,公安有權不經審訊把犯人送入勞教營多年。
中共說,改革是要「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健全社區矯正制度」。
星期五宣佈的改革還有逐步減少適用於死刑的罪名。
飽受詬病的信訪制度也只是要「加快改革」。
計劃生育
文件明確規定在堅持計劃生育政策的前提下進一步放寬「單獨二胎」做法,即夫婦有一方是獨生子女,則允許生兩胎。
中國人口結構已經發生很大變化,一些城市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突出,勞動力短缺日益成問題。
有意見認為中國整體而言面臨「未富先老」的困境。
一胎政策的鬆動其實已經在部分地市試點。
林和立認為,三中全會在這方面的決定時間上確實晚了,但遲來比不來好。
經濟商貿
中國下一步改革的藍圖並不出人意料地戴著一頂大帽子:「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定信心,凝聚 共識,統籌謀劃,協同推進,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 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努力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廣闊的前景。」
在具體個領域的改革內容中也不斷強調公有制為主、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加強共產黨的領導。
外界期盼較大的金融、文化、醫療、教育等領域將「有序開放」。
但全會決定完全放開育幼養老、建築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凖入限制,並進一步放開一般製造業。
林和立認為,這些表述仍嫌抽像籠統,具體實施細則將決定放開的程度和方式。
他認為阻撓這些領域對外放開的主要障礙來自地方保護主義和既得利益集團。
與此形成對比的是,三中全會決定承認企業和個人的對外投資主體地位,允許企業和個人到海外投資經商,自由承攬工程和勞務合作項目、以創新方式「走出去開展綠地投資、併購投資、證券投資、聯合投資等。」
混合所有制
經濟體制方面,決定要求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明確「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在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方面的具體行動包括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國有資產監管將「以管資本為主」,並「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
各界期盼很高的打破央企壟斷方面,文件明確表示要凖確界定不同國企的功能,國有資本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作出更大貢獻。
部分國企可改組為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且明確規定這些公司企業「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更多投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 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
在這些國資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下一步改革的主要內容將包括「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
破除壟斷方面的具體措施仍有待制定。
《決定》中明確的具體指標是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到2020年增至30%,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林和立認為,這方面的改革措施既看不出突破,也看不出能如何真正撼動既得利益集團,打破壟斷。
文件雖然強調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的各項權益、取消隱性壁壘、降低凖入門檻,但具體落實情況如何很難預測。
中國的改革進程取決於政策落實的程度,這已成為評論人士的一個共識。
(撰稿:郱書 責編:路西)
網友如有評論,請用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