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案庭審首次提及海伍德案件

濟南中院周五(8月23日)繼續就薄熙來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一案進行公審。
在薄熙來案周四的庭審中,薄熙來的辯護人首次在與大連實德董事長、證人徐明質證期間,提到了被薄熙來妻子薄谷開來謀殺的英國商人尼爾·海伍德(又譯尼爾伍德)。
濟南中院官方微薄在周四晚上23點左右繼續發表了周四下午的庭審現場記錄。其中一段記錄顯示了薄的辯護人與證人徐明之間的質證:
辯護人:在2012年11月10日詢問你的時候,涉及到被告人濫用職權,你講了這樣一段話:在2012年1月27日,王立軍一直想通過你找薄熙來給薄谷開來講講,不要讓她飛揚跋扈之類的事,你沒有去。這時王立軍給你講:你要是說了就是為了黨和民族大義辦了一件大好事,如果不去就是發生一件驚天動地的爆炸事件,覆水難收,我感覺王立軍很強硬。你解釋一下當時王立軍說這話的意思。

證人(徐明):這是王立軍給我講的原話,我沒做過分析。
辯護人:證言中你還講,2012年1月28日晚,王立軍向薄熙來匯報完工作回到辦公室,我到王立軍辦公室,當時馬標也在,我感覺王立軍很興奮,他說給薄熙來匯報了薄谷開來的四大罪狀,包括殺尼爾伍德,還說參加辦尼爾伍德案的人都要辭職,這些事都是他壓的,他覺得和薄熙來談得很成功,我當時就覺得王立軍心眼太壞,這不是要挾領導嗎?這是你的證言吧?
證人:是。
王立軍曾任重慶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在去年2月份突然進入美國駐成都領事館,在中國內外引起巨大震動,並導致時任中共重慶市委書記的政治明星薄熙來的垮台。
去年9月24日,王立軍被成都中院一審判處15年有期徒刑。王立軍被控四項罪名,包括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和受賄305萬元。
(撰寫/責編: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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