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電力香港小股東訴董事案開庭預審

香港高等法院
圖像加註文字,華潤電力小股東在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訴訟

華潤電力六名香港小股東在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訴訟要求代表公司追究董事責任權力一案星期一(8月5日)開庭預審。

原告要求法庭賦予他們權利代表華潤電力追究華潤電力20多名現任以及前任董事的失職行為。

BBC記者從法庭報道,香港高等法院聆訊法官表示有關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將給雙方更多時間搜集整理證據。

華潤電力被指在2010年華潤電力以過高價格收購山西數家煤礦。

原告表示,有關交易遭到多方質疑,但華潤電力拒不向股東作出合理解釋,損害了股東的知情權。

此前山西公民記者李建軍和新華社記者王文志分別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稱有關交易涉國企與商人勾結導致巨額國有資產流失。

華潤則反駁有關指責,並稱有關舉報是針對華潤以及包括華潤在內的央企和國企的「人為惡意炒作」 。

華潤電力星期一發佈聲明,再度表示「保留對故意向公眾發佈有關本公司或其任何董事或職員的任何失實或未經證實信息的任何人士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撰寫/責編: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