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許志永們為何成了眼中釘?

- Author, 笑蜀
- Role, 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7月16日晚上8點,已被軟禁在其北京寓所達整整三個月之久的法學博士許志永,被北京市警方正式拘捕。拘捕理由是:「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而在此前,警方已經抓走了他的15名支持者,所列罪名大同小異,也無非是「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之類的罪名。
實際原因當然沒那麼簡單。被捕的15名支持者,大多是「新公民運動」的積極參與者。而許志永,則被公認為「新公民運動」的發起人。先抓15名支持者,無非是為掃清外圍,刨根究底,窮盡所有蛛絲馬跡,為許志永布下一張恢恢天網,直到7月16日收網。
那麼,許志永和「新公民運動」到底何德何能,而蒙有關當局如此「厚愛」?
一起做公民
許志永被捕之後,他的一篇題作《這十年》的舊文在網上廣為流傳。在這篇文章中,許志永回顧了他和他的伙伴們的十年徵程尤其是異軍突起的新公民運動。
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內容,如《這十年》所述,無非是倡議大家一起做公民,一起站起來向前走,通過同城聚餐等活動,交流相識,聯合成長為體制外健康力量,最終推動中國和平轉型。既然以轉型為目標,它當然決不迴避政治;但既然強調和平轉型,它當然也無意於推翻、打倒,仍如《這十年》所述:「推翻、打倒並不意味著專制的根基——恐懼敵意消失。」
就此而言,所謂新公民運動,無非是一場民間主導的社會革新運動,如推動隨遷子女就地高考之教育平權運動,如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皆屬此列。在社會潰敗每天都在大面積發生,良知、信任、秩序等社會資本每天都在加速度坍塌的情況下,這樣的社會革新運動該是何等的切中肯綮!該是何等的刻不容緩!
但就是這樣的新公民運動,竟會碰到政治高壓線,以致緹騎四出,天下擾動。最高檢察院6月下發的一個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堅決打擊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目的進行的非法集會,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公共場所秩序等犯罪活動,」幾乎可說是為此量身定做,許志永和他的支持者之罪名,即大多緣此而來。
其間的荒誕,不言而喻。新公民運動無意於打倒、推翻,跟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當然八桿子打不著。明知非顛覆,偏用顛覆套,生怕自己敵人不多,何故?
監督公權力
這裏有個小秘密是不為人道的,即此顛覆非彼顛覆——有關當局所稱的顛覆,跟法律意義上的顛覆,根本就大異其趣。有關當局的視野裏,並不是要打倒、推翻才叫顛覆。他們本能地抗拒任何壓力,本能地抗拒任何有效的監督制約,而一概視為製造麻煩。當麻煩超過他們的心理承受能力,因而超過他們的容忍限度,就必屬顛覆無疑,就必須堅決鎮壓。
公民社會在政治上最大的價值,就是形成壓力政治。公民社會越強大,則壓力越強大,監督制約公權力的作用就越大,公權力就越是不能為所欲為。不受制約的公權力與成長中的公民社會之間,因而存在著天然的緊張關係。在有關當局來說,公民社會就是麻煩的同義詞,所以才會鬧出公民社會是陷阱的大笑話,所以七不講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不准講公民社會。推動公民社會的領軍人物,就都被他們視為麻煩製造者,都是眼中釘肉中刺,這就注定了許志永們今天的命運。
其實有關當局不蠢。體制有問題,不解決就亡黨亡國,有關當局早就洞若觀火。所以他們也著急,他們也要解決問題,也要改變。但對待公民社會、對待許志永們的態度說明,他們所要的解決問題,是只能由他們來解決問題;他們所要的改變,是只能由他們來改變。好事我自為之,爾等不得置喙。無論他們怎樣渴望改變,這點心態他們始終不變。
他們拒絕壓力的政治,拒絕開放的政治,拒絕公民的政治,拒絕公共的政治,而無論危機多麼深重,無論對社會合力的需求多麼緊迫。這骨子裏面,其實還是一種私有意識和主奴意識:老子的江山,老子說了算。都什麼時代了還抱著史前時代的成規不放,可見他們離現代文明有多遠,也可見中國的變革有多難,更可見許志永們多麼的難能可貴。
(責編: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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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且試天下嗎?哈哈 目前 我還是選中共啦.
<strong>草民 </strong><br/>
歷史的車輪豈容螳螂阻擋,這可是老毛頭說過的。不過,共黨一樣擋不住歷史的車輪地。別急。這一天會來的很突然。
我隔岸觀火, 澳大利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