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曾成傑死刑當日曾貼公告

湖南高級人民法院就曾成傑家人批評執刑前未通知家人一事解釋說,當日曾張貼死刑執行通知。
湖南高院說,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曾成傑被處決當天在法院公告欄內張貼了曾成傑的死刑執行通知。
湖南高院解釋,由於案卷材料中沒有曾成傑子女的聯繫方式,所以未能通知家屬。
曾成傑因非法集資的罪名被判處死刑,湖南省最高人民法院於2013年6月14日核准曾成傑死刑,並在7月12日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二十三條 ,第一審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應當告知罪犯有權會見其近親屬。罪犯申請會見並提供具體聯繫方式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近親屬。罪犯近親屬申請會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並及時安排會見。
但曾成傑的女兒曾珊表示,法院在行刑前未通知家人。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微博回應說,對曾成傑執行死刑前驗明正身時,法官告知其有權會見親屬,但曾成傑並沒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遺言中也沒有提出。
死刑執行後,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執行通知書郵寄送達曾成傑的女婿,通知其於一周之內領取曾成傑的骨灰。
網友評論
事件發生後,有網友質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說法,認為不可能沒有曾成傑子女的聯繫方式。
@雁門捕快: 「公安做嫌疑人訊問筆錄時,對家庭成員、住址、聯繫方式記錄的是比較詳細的就在案卷裏,這也是要求必須的,長沙中院怎麼就說沒有曾成傑子女的聯繫方式呢??」
@律師趙永林:「曾成傑知道子女聯繫方式,法院肯定也有律師聯繫方式,對湖南高院「沒有曾成傑的二女兒、兒子聯繫方式」的說法不認同!」
網友@博先鋒則認為,法院忽視了死刑罪犯和家屬的「刑前會見權」。他說:「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嶺。曾成傑案執行死刑未能通知家屬的程序缺失,不僅從法理上有違常倫,而且也明白無誤地告訴全世界當前中國社會恣意而治的真實現狀。」
也有網友質疑曾成傑的女兒「不知父親被核准死刑」的說法。
@打奧特曼de小怪獸微博達人:「7月12日才知道長沙中院對曾成傑執行死刑,而其實早在1個月前6月14日最高法已通過死刑覆核。曾的死刑已不可逆轉,隨時可以執行。對此,曾小姐說不知道最高法死刑覆核結束,而事實是6月13日曾小姐發微博說「今天,有人告訴我,最高法已核准了父親的死刑」。說謊前忘刪掉之前的微博了吧!」
面對網上各種質疑和指責,網友@自然法的成長認為公眾要保持理性:「網上那些罵司法的人往往都忽視了法律真正保護的主體是誰,2萬多個被騙的受害人難道比這個詐騙犯更不值得同情。只能說,在一幫公知的引領下,網絡社會正在走向偏激。」
@維尼火豬豬:「非法集資34億,詐騙8億4,損失6億2,讓近3萬人蒙受巨大損失,導致數人自殺,導致上萬人攔截鐵路,導致幾千人圍攻政府要求處決曾成傑!誰在意他們!你們看那些律師的帖子,有哪個提到這些不幸的百姓了。」
(撰稿:冰玨 責編: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