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澄清“手机淫秽信息”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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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中國當局不斷加大對互聯網和手機等現代通訊手段的監控力度。

中國媒體周五(2月5日)報道,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對手機傳播淫穢信息問題做出了解釋。

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雲騰和最高檢察院法律政策辦公室主任陳國慶在新華網就當前中國廣大手機用戶所關心的手機傳播淫穢信息問題做出了解釋。

胡雲騰說,如果是夫妻之間、朋友之間因為喜歡而傳播淫穢信息不算犯罪,因為這中間不存在受害者。

他解釋說,如果是好友之間、同事之間發一些低俗的東西,相互調侃,只能說是情趣不高,不應列入刑事打擊的範圍。

陳國慶說,刑法所定義的傳播淫穢物品犯罪主要指兩個方面:一是指在公眾場所傳播;第二是傳播數量較大、傳播人數較多、情節比較嚴重。

他說,朋友、夫妻、親屬之間傳播,一方面不屬於公共領域,另一方面在數量、人數、後果上都不會構成嚴重後果,因此不屬於犯罪。

陳國慶還說,點擊淫穢信息次數超過一萬的構成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不滿一萬次的也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公安機關也要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