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壟斷:江蘇省對奔馳公司罰款3.5億元

上海車展中展出的奔馳概念車GLC Coupe(21/4/2015)

圖像來源,EPA

圖像加註文字,奔馳中國稱接受中方處罰。

德國奔馳汽車接下中國汽車企業反壟斷最大罰單——江蘇省物價局公布對奔馳公司罰款3.5億元人民幣,對部分經銷商罰款786.9萬元。

江蘇省物價局星期四(4月23日)發佈公告稱,當局是「近日」對奔馳作出此行政處罰。消息公布之際,正值國際汽車企業雲集上海車展推銷嶄新產品之時。

公告稱,奔馳向江蘇省內經銷商施壓,以實施價格壟斷。官方新華社報道稱,江蘇省當局是根據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要求作出處罰。

奔馳母公司戴姆勒證實接獲罰單,並接受中國當局的懲處決定。

路透社引述這位戴姆勒駐中國發言人的聲明說:「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接受有關決定,並認真對待於競爭法規下所要承擔的責任。」

「我們已採取一切恰當措施,確保(業務運作)符合法律規定。」

施壓經銷商

江蘇省物價局的公告說,奔馳在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間,通過電話、口頭通知或者召開經銷商會議的形式,限制江蘇省不同區域內E級、S級整車的最低轉售價格。

而在此之前,其蘇州、南京、無錫三地的經銷商在不同時間段內,在奔馳組織下多次召開區域會議,達成並實施了固定部分配件價格的壟斷協議。

公告說:「奔馳公司通過加大對經銷商的考核力度,對不執行限價政策的經銷商進行約談警告、減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種方式,促使壟斷協議得以實施。」

「奔馳公司在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過程中,起到了主導和推動作用。」

江蘇省物價局根據中國《反壟斷法》規定,對奔馳罰款3.5億元,相當於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7%;對經銷商處以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1%罰款,其中對主動舉報者免除或從輕處罰,共計罰款786.9萬元。

江蘇省物價局去年8月裁定奔馳縱向壟斷售後服務價格,「一輛車零部件夠買12輛整車」。當時並未公布處罰,但奔馳宣佈下調價格。

中國國家發改委於7月底高調對多家外資和中外合資車企進行搜查,並誓言處罰。其後,上海一汽—大眾銷售有限公司被罰近2.5億元;八家奧迪經銷商被罰近3000萬元;克萊斯勒及其三家經銷商分別被罰3000餘萬元和200餘萬元。

此外,日本12家零部件及軸承企業也在《反壟斷法》調查中被處罰12.35億元。

英文《中國日報》去年曾透露,國家發改委對超過1000家中外汽車企業展開反壟斷調查。有關官員強調此舉並無針對外資企業的意圖,而是要保障中國消費者。

(撰稿:葉靖斯 責編:蕭爾)

如果您對這篇報道有任何意見或感想,歡迎使用下表給我們發來您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