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生领袖黄之锋谈非法集会案判决
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星期一(8月15日)就2014年9月的“冲击公民广场”事件,判处学生领袖罗冠聪120小时社会服务令、黄之锋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周永康有期徒刑三星期,缓刑一年。
今年7月21日,裁判官裁定,黄之锋、周永康参与非法集会罪名成立;罗冠聪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名成立。
黄之锋听判后对BBC中文网记者叶靖斯说,判刑结果在其预计之中。他强调仍将继续“公民抗命”活动。
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星期一(8月15日)就2014年9月的“冲击公民广场”事件,判处学生领袖罗冠聪120小时社会服务令、黄之锋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周永康有期徒刑三星期,缓刑一年。
今年7月21日,裁判官裁定,黄之锋、周永康参与非法集会罪名成立;罗冠聪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名成立。
黄之锋听判后对BBC中文网记者叶靖斯说,判刑结果在其预计之中。他强调仍将继续“公民抗命”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