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来鸿:严爱还是虐待?

童工,人人反对。不过,妈妈在路边摆摊谋生、10岁的孩子来帮忙接待顾客,是不是剥削童工?勒令孩子帮忙做家务,是否虐待?使用童工与孩子在帮忙过程中学会生存必备技能之间界限何在?加纳记者欧赫内百思难解……
加纳首都阿克拉(Accra)。最近,我去一家家具店,店里卖的是从巴基斯坦进口的家具和地毯。
陈列的商品都挂着一张卡片,上面整整齐齐地写道:“在巴基斯坦精心制造,未使用童工”。
很明显,卡片的用意是让客户放心,可以放心购买、使用这些价码很高的家具、地毯,根本不用觉得内疚,没有贫困的巴基斯坦孩子受到了剥削。
我对巴基斯坦的家具和地毯业缺乏了解,因此,我安慰自己说,只能相信店里这位好心绅士的话。
家具店之行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个好久未能找到满意答复的问题。
童工,人人反对。不过,童工与孩子帮家里干活、学会生存必备技能之间的界限在哪里?
如果妈妈在路边摆摊卖小吃,10岁的孩子帮忙接待顾客,妈妈是不是也犯了剥削孩子之罪?
童年回忆
我还联想起反对科特迪瓦和加纳种植园使用童工的那场运动。确实,面对压力,一些著名的巧克力公司已经停止使用这些国家出产的可可,以此惩罚那些使用童工的种植园。
这方面,我有一些个人经历。5岁到9岁之间,我曾经在一个小村庄跟着奶奶生活。
奶奶是农民。星期六我不上学,奶奶会带我到种植园里去。我不知道自己帮了多大的忙,但是,我肯定学会了种可可。我也收过可可豆荚、准备晾晒可可豆。我还在头上顶着装满东西的大篮子、从种植园里往家里送东西。

我在种植园里的那段生活是不是应该算是做童工?
这可是帮着奶奶在干活。奶奶非常爱我,我对那段生活的记忆是田园般的美好。当然了,我不能拿我自己童年的经历与那些没有人疼爱、或者被贩卖的孩子相比。
我不过是想说明这样一点,并不是每一个在农场帮忙干活的孩子都受虐待。
学会做饭
我还想起了这个故事。在伦敦,我有一个年纪不大的加纳朋友,她的女儿今年12岁。
朋友全心全意地要仿照自己小时候的经历带大女儿。这就意味着,女儿必须洗碗、铺床、刷厕所、切洋葱、学会做饭。
女儿在学校的一个英国同学到家里来度周末,看到朋友必须在家承担的责任。大人还没醒过味儿来呢,女儿已经开始威胁要打电话给社会服务部门,控告妈妈虐待少年儿童。
不好意思,我朋友的反应确实有点极端。她给了女儿一巴掌,然后说,这下子,你有打电话告我的正当理由了。
她不希望女儿长大后不会做饭、不会理家。她说,要把女儿送回加纳。
在加纳,妈妈可以自行决定,不受别人插手干涉,让女儿学会这些基本的技能。
加纳《儿童法案》规定的官方立场是:13岁的孩子可以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干些轻活;16岁的孩子可以当学徒,但不可以从事任何有危险的工作,直到18岁为止。
但是,如果这条规定被真正推广实施的话,加纳有一半人可能都要坐监狱了。
不过,我可以证实,现在确实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最近我发现,加纳有些女孩儿考上大学了仍然不会做饭。
真的。现如今,你可以放心地去加纳中产家庭做客。
不用担心,从做饭到搞卫生,所有的家务活都是精心打理、未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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