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中国:打击“秦火火”不能仅靠“刑拘”

昨天,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将“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奉为圭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傅政华履新公安部副部长之后,第一把火烧向了网络犯罪。(8月21日《京华时报》)
铁道部已向在“7•23”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茜茜协议赔偿3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的……这些在网民们看来很是义愤填膺的新闻,却是“网络推手”无中生有制造的,在赚取我们愤恨和眼泪的同时,也赚足了金钱。对于如此“网络推手”,理应让其受到法律的惩罚。因为从本质而言,“网络推手”就是“网络造谣者”。然而,对于这些“网络推手”,显然不能只靠“刑拘”。
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现实中,却并非人人是君子。谣言是生活中的“脓包”,不可能消停。。有人的地方有就有江湖,有网络的地方,也就会产生“网络谣言”。只要有利益可图,只要还有人想利用网络“一夜成名”,网络造谣几乎是不可能避免的。即便是刑拘了“秦火火”,还会有“陈火火”的。“网络造谣”更不太可能会销声匿迹。
“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这只是“秦火火”的谬论,然而,我们也不难发现,“秦火火”也是有着“成功”的“业绩”。据“秦火火”自己承认,他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而从其“制造”出来的“重大事件”中,无疑也曾经让太多的网民深信不疑。
有谣言不可怕,这是难免的;出现网络推手“秦火火”也是意料中的事,如何应对“秦火火”?这才是我们所要深思的。
其一,需要法律的威力。网络虽然是虚拟世界,但同样不能脱离法律,网络社会也必须是法治社会,对于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法律严惩。
其二,需要网民和网站自律。8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与十多位网络名人举行座谈交流。交流中,微博“大V”们达成共识,网络名人应坚守“七条底线”,即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在5天后闭幕的中国互联网大会上,这一“底线共识”得到了更多的支持者。如果能够守住“底线”,无疑能够让网络成为“干净”的空间。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即及时澄清谣言。身正不怕影子歪。政府部门要洁身自好,要做到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政府公信力越来越高,也越能够赢得公众信任,也越能够使网民提高“避谣免疫力”。
面对“网络谣言”,及时澄清,还民众以真相,“网络谣言”自然不攻自破。哪怕是出现再多的“秦火火”,也不足为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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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治水之所以成功皆因捨棄築堤防堵改用疏通導引的方法。中共錯誤理解判讀『防民之口甚於防川』這句說話,以為加大力度掩塞了人民的嘴巴,阻絕了耳邊一切噪音雜聲,國家就會和諧穩定。看來這個自封【偉光正】的黨對大禹治水的箇中道理還未參透。
<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