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跨国拐卖婴儿案:二审维持主犯死刑判决

涉案人受审

图像来源,Xinhua

图像加注文字,据称主犯黄清恒听到判决之后,泪洒法庭。

2011年发生的中越跨境特大拐卖婴幼儿案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对主犯黄清恒的死刑判决。

此案涉案者据称有24人,其中18名为女性,在国籍方面,确认为越南籍的涉案者2人,自称越南籍的涉案者7人,中国籍涉案者15人。

来自中国的报道称,犯下“2011·6·8”大案的此一团伙拐卖儿童达22人,犯案范围包括了中越两国的多个省区。

被拐卖的婴幼儿有的是被涉案者由越南偷渡进入中国贩卖,有的则是将怀孕的越南妇女送到中国待产。

被贩卖的婴幼儿大多在广东省境内出售,警方后来救出了11名被买卖的婴幼儿。

黄清恒之外的从犯则分别被判刑出22个月到终生的徒刑,警说至今尚未能够辨明黄清恒的国籍。

2011年,中国广东和广西两地的警方联手,在该年7月15日侦破黄清恒带领的这个人口走私团伙。

2014年5月,广西法院一审判处黄清恒死刑,其他人则判处刑期不等的徒刑。

(撰稿:威克,责编:董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