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推翻四川家暴受害人死刑判决

李彦死刑被核准的消息当时引起很大回响

图像来源,online

图像加注文字,李彦死刑被核准的消息当时引起很大回响

中国最高法院推翻了四川资阳女子李彦杀害丈夫并碎尸案的死刑判决,并发回四川省高级法院重审。

这起案件于2010年11月发生。李彦供称因不堪丈夫虐打而杀死丈夫谭勇,资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四川省高级法院以没有证据证明李彦遭受家庭暴力为由驳回上诉。

李彦的弟弟李德淮星期二(6月24日)向法新社证实已经接获发还重审的通知,李彦的代表律师郭建梅则向香港英文《南华早报》称,最高法并未通知她这项裁决。

总部设于美国旧金山的中美对话基金会形容这是一起标志性判决。

对话基金会在一份声明中指出,基金会注意到中国司法体系日益重视家庭暴力问题,最高法今年2月指出,中国每四个家庭就有一个存在家暴问题,每10起杀人案中有一起是家暴的结果。

声明说:“法院向那些对配偶施暴的人发出了强有力的信息,说明长期遭受虐待是(法院对被告人)宽大处理的条件。”

国际特赦组织也认为,中国最高法的这项决定意义重大,方向正确。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倪伟平指出,李彦案突出了中国当局加大努力保障妇女权益的必要性,重审李彦案时必须考虑到此前审判中被忽略,死者长期虐待被告人的事实。

“长期家暴”

据中国媒体报道,43岁的李彦是下岗女工,2008年离婚,2009年与曾经两度离婚的谭勇结婚。

李彦供称,2010年11月3日深夜,谭勇喝酒后用火药鸟枪射击花生作乐,李彦出言相劝,遭谭勇威胁对其开枪。随后两人发生争执,李彦用枪管将谭勇打死,随后肢解尸体。

李彦还称,案发前谭勇也曾多次虐待她,例如用烟头烫她的脸,砍掉她的一根手指,并且在冬天她身着单衣之时把她锁在阳台。

李彦曾多次向警察派出所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地方支部求助,但作用不大。

2011年8月,四川省资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李彦故意杀人罪有罪,处以死刑;2012年8月,四川省高级法院驳回李彦上诉,理由是没有证据证实李彦长期遭受家庭暴力。

2013年1月,有报道称中国最高法院已经核准了李彦的死刑,但一直没有执行。《南华早报》形容,最高法这次推翻已经核准的死刑判决十分罕见。

李彦死刑被核准的消息当时引起莫大回响。中国数百名律师与学者发表联名信,要求法院免李彦一死,国际特赦组织与美国纽约人权观察等倡议团体也纷纷要求中国法院宽大处理。

目前未知这起案件将于何时开庭重审。

联合国人口基金今年3月的一份报告指出,45%受访的中国男性承认曾经对配偶施暴。

中国全国妇联去年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妇女中每四人就有一人是家暴受害者。受访妇女中将近一半曾遭受10次以上虐待。

(撰稿:叶靖斯/责编:董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