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撞船案两船长被控39项误杀罪

香港南丫岛撞船事故

香港南丫岛撞船事故共造成39人死亡。

香港警方星期四(4月11日)分别对南丫岛撞船事故两名涉案船长提出39项误杀指控。

两人分别是“南丫四号”现年56岁的船长周志伟,以及“海泰号”现年54岁的船长黎细明。

香港警方星期四在咨询法律意见后对两名涉案船长提出指控,两名被告下午在香港东区地方法院提堂受审。

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9日审理,两名被告获准以现金2万港币获保释,期间不可离港并要交出旅游证件。

香港媒体引述检方控罪说,两人身为南丫四号和海泰号船长,却无保持适当了望,亦无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和步骤,避免两船相撞,违反谨慎责任,是严重疏忽,也是导致乘客死亡的重大原因。

去年10月1日晚上,小型渡轮“南丫四号”与港九小轮“海泰号”相撞,造成39人死亡。

“南丫四号”是香港电灯公司属下的一艘渡轮,事发当晚正搭载员工前往南丫岛附近水域观看烟花,结果发生撞船事故。

去年10月2日,警方逮捕了两名肇事船长,以及另外5名船员,年龄分别为50岁至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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