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違反興奮劑規則遭8年禁賽 無緣東京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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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聽證會最終裁定,禁止中國著名游泳運動員孫楊參賽8年,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周五(2020年2月28日)宣判孫楊敗訴,禁賽8年,即日生效。
三枚奧運金牌得主孫楊因缺少2018年9月的興奮劑檢測被禁賽8年。這可能意味著他泳賽生涯的終結。
仲裁聽證結果公布後,中國官方新華社引述孫楊表示,他計劃對這一決定提出上訴。
他說,這是不公平的。他堅信他的清白。
2019年1月,國際泳聯最初證實孫楊是清白的。
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後,國際泳聯的決定被推翻。
因為這是孫楊第二次違反反興奮劑規則,這次他被處以禁賽8年的懲罰。
這次聽證會裁決並不是最終結果,孫楊可以在30天之內上訴至瑞士聯邦仲裁法庭,進行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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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違規禁賽
這位自由泳名將在2014年因服用違禁興奮劑曲美它嗪(Trimetazidine)而被禁賽3個月。
他在2016年里約奧運會上奪得200米自由泳金牌,並在2012年倫敦奧運會上獲得400米自由泳和1500米自由泳冠軍。
孫楊在2019年11月的一次上訴聽證會上說,他錯過了一次測試,因為測試人員在抵達他家時未能證明自己的身份。
他還否認2018年9月一個裝有他血樣的小瓶被錘子砸碎的有關指責。
藥檢風波
2018年9月,3名藥檢人員到孫楊住處取樣檢查。其間與孫楊一方發生了衝突。
澳大利亞廣播公司(ABC)曾引述官方的調查報告指,當時3名藥檢人員當中僅有一人有正式的資格證明,而孫楊是在接受取樣之後填寫相關報表時發現了不妥,且在諮詢中國游泳管理機構官員及自己的律師之後拒絶簽署文件,並由保安人員用錘子砸碎樣本,不交予藥檢人員。
有關報告裁定,藥檢人員採樣過程不符合正規程序,而孫楊則未違反任何反興奮劑條例。國際泳聯認可這一調查結果。
但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裁決中表示,孫楊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說明,在他認為當時採集他的血樣不符合國際檢測和調查標凖程序時,就銷毀了樣品收集容器。
仲裁法庭的此案仲裁小組認為,在提供了血液樣本後,在將完整樣本保留在檢測當局手中的同時,質疑檢測人員的認證資格是一回事;而在長時間的對話交流和對有關後果的警告之後,採取破壞樣品容器行動的方式,從而消除了在稍後階段測試樣品的任何機會,這是另一回事。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上述仲裁表示歡迎。
反應不一
孫楊自2011年以來,他已經贏得了11個世界冠軍,包括去年在韓國光州舉行的2項賽事。
有關孫楊是否違反興奮劑規定的爭議已久。特別是在中國有很多人支持孫楊。
但國際上也有很多運動員認為孫楊有錯。在近年來多個世界體育機構捲入醜聞的背景下,他們將此視為國際泳聯對禁藥問題不作為的證據。
有運動員表示,如果使用了興奮劑,就是不尊重體育運動,不尊重自己,也不尊重自己的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