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成美國墮胎合法化女子諾瑪‧麥考維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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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瑪‧麥考維(Norma McCorvey)是美國墮胎合法化歷史中一個「不能忽略」的重要人物。
她在1973年以化名珍尼(Jane Roe)控告德克薩斯州政府的案件勝訴,法庭裁定政府無權禁止墮胎。裁決成為其他州分爭取廢除女性墮胎規定的基礎。
諾瑪於80年代公開身分,起初仍然贊成女性享有墮胎權利,是贊成墮胎的焦點人物,但信主後,她搖身一變,成為反墮胎的人物,並嘗試推翻她自己當年爭取獲勝的案件。
她星期六在德州一所護理院逝世,終年69歲。消息由一名正在為有關案件寫書的美國記者證實。
為爭取墜胎謊稱被強姦
據《紐約時報》1994年的報道,諾瑪來自一個破碎家庭,聲稱曾經被一個親戚多次強姦,成績欠佳而早年輟學。
她16歲結婚,但很快便離婚,曾懷孕三次。
她的三個孩子有三個不同的生父。長女由驅逐她出門的母親代為養活,其他則由他人領養。
這些年來,她一度沉迷酒精和毒品,亦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1969年,諾瑪懷有第三胎時,她加入了一個爭取墮胎權的組織。
她並以化名珍尼委托律師,指控德州的刑事墮胎法違憲,她聲稱自己遭強姦以爭取墮胎,但案件被否決,她被迫誕下第三胎。
案件再度審理,至1973年,她上訴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並獲得勝訴。
法庭以七比二裁定政府無權禁止墮胎。這宗標誌性的案例成為其他州份放寬墮胎規限的重要基礎。
裁決原因是認為女性受憲法保障,享有個人選擇自由,有權利中止懷孕。
由於諾瑪是以化名控告政府,在許多美國人心中,她當時是一個非常神秘的人。
但《紐約時報》稱,當年這宗案件,諾瑪甚少和律師聯絡,亦沒有到法庭或出庭作供,案件在最高法院獲勝,其實和她本人並沒有很大關係。
從爭取墮胎到反對墮胎
直至80 年代,諾瑪才對外承認她就要這宗案件的原告人,她透露當年自己並沒有被強姦,僅是希望加快案件審理,讓她可以墮胎。
她被反墮胎人仕形容是「嬰兒殺手」,聲稱自己曾收到死亡恐嚇,其寓所曾遭槍擊。
但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同性伴侶在後來反駁指,槍擊只是諾瑪的一個「謊言」。是的,雖然諾瑪曾經與多名男子發生關係並懷孕,但她後來成為雙性戀者,並與同性伴侶同居。
諾瑪堅稱槍擊案對她有很大影響,她公開身分後,積極參與爭取墮胎權的運動,出席遊行﹑在婦女診所工作﹑向群眾發表演說﹑寫自傳﹑拍攝紀錄片。
她成為爭取墮胎權的風雲人物,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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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令人意外的是,她因為信仰的關係,從支持墮胎,變成反對墮胎。
她甚至嘗試爭取,推翻當年自己勝訴的判決。
「自1973年開始,墮胎殺害了五千萬名無辜的嬰兒,其那些父母及家庭留下恪印。」她曾經在反墮胎電視廣告上這樣說。
奧巴馬在任總統其間,諾瑪亦曾出席國會聽證會,狠批奧巴馬贊成墮胎權的立場,說奧巴馬「殺死嬰兒」,並曾經兩度參與抗議活動時被捕。
但近年身體轉壞,她已甚少參與反墮胎活動,並於星期六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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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下的墮胎爭議
目前女性應否享有墮胎權仍然是美國一大重要政治議題。
總統特朗普在參選時,曾聲言墮胎婦女應該受到「某種懲罰」,但後來他收回言論,指只有施行墮胎手術者需要受罰,而不是那些婦女,他同時表示現時美國的墮胎法律應該維持現狀。
上台後,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禁止資助在海外提供墮胎服務的美國非政府組織,措施沒有直接影響美國本土的墮胎服務。
目前美國多個州份仍然對墮胎服務有所限制,部份婦女需要花數小時穿州過省去尋求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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