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官要求穆斯林女子作證時除去蒙面

穆斯林蒙面布
圖像加註文字,英國一名法官在審案時判定穆斯林婦女在法庭佐證事必須除去蒙面黑布。

英國法官裁定,穆斯林婦女雖可穿戴遮住整張臉的黑色蒙面布(Niqab)出庭,但在提供證詞時則必須摘下蒙面。

在倫敦布萊克弗萊爾刑事案法庭(Blackfriars Crown Court)審理案件的墨菲法官Justice Peter Murphy)要求一名被指控犯有恐嚇證人罪的穆斯林婦女除去蒙面布。

由於英國屬於慣例法系,法官的判決在被更新和更有權威的判決推翻前就成為法例。

這位22歲的女子則拒絕在任何男子麵前除去蒙面。 她在之前的聽證中聲稱自己無罪。 由於法律原因,這位女子姓名目前不能透露。

法官的決定意味著如果這名婦女仍然拒絕除去蒙面,那麼她就可能會因為藐視法庭而入獄。

特別處理

法官表示,可以在這名婦女提供證詞的時候設立一個屏風,讓公眾無法看到她,但是她的臉必須能夠讓法官本人、陪審團和律師看到。

不過在審訊的其它時間內,這名婦女可以配戴蒙面坐在被告席上。

法官表示,「蒙面已成為法庭上顯而易見卻被人刻意忽視的問題。很多法官在對待這個問題上存在一些擔憂和不安。」

不過墨菲法官表示,「如果法官在不同情況下、不同案例中採取不同的方式,那麼在司法程序上就會處於無政府狀態。」

當被問及是否會對此裁定進行上訴的時候,這名婦女的律師說,「會考慮我們的選擇」。

在此之前,英國內政部部長布朗(Jeremy Browne)曾表示,政府應該考慮禁止穆斯林女孩在學校等公眾場合戴蒙面布。

(編譯:林杉 責編: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