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秘書長張志新因貪污近6700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張志新被控貪污罪、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星期三(10月17日)被判刑。
張志新被控在2000年至2005年期間伙同他人非法佔有國有資產超過6591萬元。
他還被控曾索取和接受總額超過98萬元的賄賂。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秘書長張志新因貪污近6700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張志新被控貪污罪、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星期三(10月17日)被判刑。
張志新被控在2000年至2005年期間伙同他人非法佔有國有資產超過6591萬元。
他還被控曾索取和接受總額超過98萬元的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