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中國:我們都是"孫楊"

孫楊無照駕駛,引發全國熱議,斥責其素質低下。可細想想,無照駕駛上路的人多了,被逮著的也多了,可沒事走人的也多了。
違法違記的事天天有人在做,除了沒有後門,或是沒有賄賂的,其他的不都活得相安無事嗎?
我們這樣一個社會,早就孕育了一個不怕天,不怕地,只怕沒有後門的氛圍。法是拿來擺的,是拿來嚇無權無勢人的膽的。法律上說人人平等,可普通人就是被欺負,而特殊人物就可以享有特權。
孫楊當然不對,不過,是這個社會給了他這個膽——既然是奧運冠軍,就是光環人物,就應該擁有特權,就可以無證駕駛。名人犯事的多得去了,可是很多時候都被掩蔽了——他們是名人,社會關係廣泛,自然有各種渠道認識高官,自然就有很多辦法打點,自然就能把事情靜悄悄地過了。自然他們的醜事錯事就不會上媒體,自然就少有人知道。
孫楊一定很為自己叫屈,不過是無證駕駛,比起其他名人的各種前科實在是小兒科,可憑什麼自己就會遭到重罰?再說了,自己這次也不是第一次犯事,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不是說『孫楊已有多次違紀以及私自出國旅遊的行為』嗎?為什麼以前就可以憑著奧運光環屢屢犯事,為什麼以前就總有人保他,關照著他?而這次,怎麼就栽了呢?
"殺雞給猴看",孫楊只能自認倒霉。普通人給交警抄了牌,尚且能找到後門息事寧人;可這次奧運冠軍違紀,就成了大熱新聞。
如果在英國,一定早就公事公辦,按照法律程序嚴格執行。不過,雖然有法可依,可國內的杭州交警部門斷不敢善自做主,一定會呈報上級,請示如何處理。領導的命令才是最重要和最終的處罰來源和根據。
這個處罰決定一定來得不易,因為一定有保孫楊的一方,也有贊成重罰的一方。當然保孫楊派輸了,於是就有了今天的結局。
人的行為是社會制度的直接反應。不能光批評孫楊素質低,更該批的是我們這個漏洞百出的社會;不能只看到孫楊被拘是給公眾普法,根本性的問題是把人制社會扭轉為法制社會。
我們在生活中,不也常常違記犯法?給孩子找個好學校,要托人走後門遞紙條,這是違紀吧?我們想醫生手術做得盡心些,得送紅包,這是賄賂吧?我們想轉個戶口,也得托關係送紅包,這還是賄賂吧?
這些生活中常常性的違紀,不管是有意還是被迫,因為過於經常,早就成了平常。生活在一個人人都習慣違紀的社會裏,很多時候,我們都是"孫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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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靠不規矩的手法讓自己佔更多利益或優勢全世界都有,但我同意中國比英國普遍。很同意文章所說,我們都有責任。有朋友把問題歸咎社會體制。體制當然有影響,但更重要的還是人民自己的意志。為了在現實中生存,人有時不能不向「不規矩」妥協。在公車站若大多數人都不排隊而只有你一個堅持的話,你是不可能上到公車的。雖然如此,若所有人在被逼不守規矩時,都要求自己要比他人要守規矩些,縱使只是微薄的一些,社會秩序也一定迅速好起來。這是個簡單的數學邏輯。可悲的是,多數人剛好相反,縱使要不守規矩也希望自己能比別人佔更多一些便宜。社會亦因此敗壞。無論什麼體制,難道就不可以要求自己做得比別人好一點點嗎?<br><strong>Daniel Hui, 香港</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