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中國:共產黨指揮香港警槍

9月3日,全國人大委員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港澳協調小組組長張德江,在人民大會堂高調接見和讚揚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及五位紀律部隊首長,事後被行政會議成員兼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譽為「創舉」。
的確,這是有史以來首次有中央政治局常委接見香港紀律部隊代表。回顧2006年和2011年類似的交流活動均冠以「文化交流團」名義,如今「文化」二字也省了,足見中共悍然干預,無懼批評。此舉已經導致香港警隊嚴重違反本應恪守的「政治中立」原則,並引起「黨指揮槍、收編港警」的合理疑慮,事態相當嚴重,引發廣泛關注。
張德江說:「香港紀律部隊是香港特區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堅持一國兩制、堅持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和特區安全、維護香港社會治安、服務香港市民等各個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發揮了重要作用。」此言差矣。需知道目前基本法二十三條國家安全立法程序尚未重啟,但據張德江所說,香港紀律部隊竟已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和發揮了「重要作用」。
真不知在中共眼中,究竟香港紀律部隊如何維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安全」?難道維護了胡、溫、習、李的「出巡」和「演戲」安全,就等於維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安全」?
更嚴重的是,黎棟國宣稱五位隨團的紀律部隊首長已經向張德江「匯報部門工作」。畢竟這種「匯報」是完全荒謬的。難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港澳協調小組組長」已經成為了「香港五位紀律部隊首長」的長官,並且有權接受後者的「匯報」?
眾所周知,香港紀律部隊必須恪遵「政治中立」原則。舉例來說,根據《警隊條例》第46條制訂的《警察通例》屬強制性規定,違者應被紀律處分。《警察通例》第34節明確規定了「政治中立」原則:警務人員應經常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尤其不能參與「政治活動」。
「政治活動」包括:支持或參與政治團體的政治活動,以及非為執行職務而公開發表政治言論(包括向傳播媒介發言)。試想想:香港五大紀律部隊首長與保安局局長,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匯報」工作,是否參與了「沒有法律授權」且「可能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而應當接受紀律處分?
至少有一點已經相當清楚:中共高層顯然有意通過這次會面,表示中共支持香港警隊成為「維穩力量」,打壓「佔領中環」,維護「國家安全」。其中頗有「你辦事我放心」、「你受壓我鼓勵」的況味,而中共的幕後支持、指揮、監督架勢已經相當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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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友如是政治方面又何獨不然?九七回歸,香港置於中共權力之下,中共的意識形態、行事作風、對槍桿子的鍾情,一切一切的共黨文化,港府又焉能不受感染不受影響?紅色乃共產黨鐘愛的顏色,香港被赤化,港府被染紅,既是自然也是必然的現象。「近朱者赤」,又何必忌諱「染紅」、「赤化」這些名詞?
孟光, Hong Ko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