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中國:低聲下氣的「懺悔」是向權力示好

懺悔書

趙克羅發佈一封「懺悔書」。

昨日14時許,微博認證為「政協河南省常委、民革河南省委委員」的網友趙克羅發佈一封「懺悔書」,稱前兩天得知,自己下一屆「省政協委員及常委的提名被拿掉」,「因為在南陽平墳事件中,給領導添了亂」。他就此發微博「懺悔」自己的錯誤,並「再次向中共河南省委領導們道歉,向南陽市委市政府領導們道歉。」(12月19日《新京報 》)

「懺悔」,本是一件令人稱道的事,可這位叫趙克羅的政協常委的「懺悔書」卻令人覺得不是滋味,因為這根本不需要「懺悔」,只不過是向權力示好,本是正常且正當的「監督」,卻因為領導一生氣,就感到自己「闖下大禍」,這是怎樣的一位政協常委?我們需要這樣的政協委員嗎?

趙克羅在微博中「懺悔」,他原認為自己是政協委員,有權對政府進行民主監督。這半年來他一直後悔自己的行動,「我是太天真太幼稚了」。這是很令人奇怪的邏輯。身為政協委員,就是有權力對政府進行民主監督,如果不監督,還要政協委員做什麼?可一旦碰到權力生氣,立馬就轉向了,不是沒有了政協常委的頭銜了嗎?這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難道為了擁有政協常委,就不對政府進行監督嗎?難道政府做錯了,政協委員也假裝不知道,不對其進行正常的監督嗎?政協委員不是「花瓶」,而政府官員也不是「神」,他們也會做錯事,正因為如此,才需要政協委員的監督。而政協委員的監督也絕不是挑軟的監督,碰到權力耍橫,更要理直氣壯,更要針鋒相對,如此才對得住政協委員這個稱號?可領導一生氣,就馬上軟骨了。這樣的政協委員不是我們所需要的,我們也為這樣的政協委員而感到羞愧。聽說趙克羅的政協常委拿掉了,這實在是應該的,這樣的政協常委還能監督權力嗎?還能為民說話嗎?這樣的充滿軟骨的政協委員不是一隻「花瓶」嗎?

1995年1月14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八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政協全國委員會關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規定》,此規定提到,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包括「委員舉報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趙克羅在微博上發帖對南陽平墳提出異議、對政府提出批評是政協委員行使民主監督的正當手段,也是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如此正當的監督行為,根本不需要什麼「懺悔」,也根本不是「天真幼稚」。這種本末倒置的「懺悔」,這種一味向權力示好的「懺悔」真能換回「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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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高層首談王立軍時期:過去哪敢說治安不好*****http://bbs1.people.com.cn/post/2/2/2/125450311.html*****我也佩服敢於批評、質疑在位掌權官員的人,蔑視僅僅敢於批評、質疑被捕、下台已不在位掌權官員的人,更鄙視對判刑官員不實事求是而是落井下石造謠誹謗的人!*****可以大量見到只敢批評、質疑:已被捕、下台、不在位掌權官員之人的國家、民族,不太可能會成為一個真正偉大的國家、民族!!!*****同時,任令自己所領導的國家、管治的社會,可以大量見到只敢批評、質疑:已被捕、下台、不在位掌權官員之人的領導,也不太可能是一位真正偉大的領袖人物!!!

重慶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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