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苯胺洩露4名責任人被撤職

工作人員勘驗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廠內導致苯胺洩漏的破損管道(新華社圖片6/1/2013)

工廠巡查人員早於五天之前就發現軟管破損。

中國官方媒體報道,山西苯胺洩露事故中的4名直接責任人被撤職。

新華社援引山西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劉大山說,對事故的直接負責人作出初步處理決定,待事故調查結束後,還要進一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早些時候,中國官方媒體報道指出,經過初步核查,位於長治市潞城市境內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苯胺洩漏事故的苯胺洩漏量約為8.7噸。

報道引述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關負責人說,2012年12月31日7時40分左右,企業巡檢人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苯胺庫區一根往成品罐輸送苯胺的軟管已發生爆裂,苯胺沿著雨水系統被排入河道。

污染物流入河南、河北。河北邯鄲市在1月5日下午接到山西省通報後停止供水,引發民眾搶購瓶裝水。

河北邯鄲市民在超市搶購礦泉水(中新社圖片5/1/2013)

突發停水引發邯鄲市民搶購瓶裝水。

邯鄲市政府6日中午通報稱,經全力應急處置,邯鄲市主城區85%以上居民已恢復正常供水。

「掩耳盜鈴」

此前不久,中南鐵路呂梁山隧道發生致十餘人死傷的爆炸事故被認定為嚴重瞞報責任事故,

今年伊始,山西省代省長李小鵬到事故現場,對中央企業瞞報嚴重事故「感到震驚自責」,並表示要對瞞報事故「零容忍」,對有關人員要「嚴厲處置」。

而長治市這起苯胺洩漏事故也是在發生五天之後才被上報到省政府。

新華社在1月6日發表評論文章說,事故「瞞報遲報就是對人民的犯罪」。

文章還注意到,在「人人都是編輯記者」的信息時代,試圖抱著僥倖心理,企圖一拖再拖之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無異於掩耳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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