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6.29劫機案三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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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當局指責三股邪惡勢力在新疆煽動暴力仇恨

新疆和田地區中級法院周二(11日)審理四名維吾爾人涉嫌暴力恐怖劫機案,三人被判死刑。

中國官方新華社報道說,法庭一審 「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劫持航空器罪、爆炸罪等數罪並罰」,分別判處被告人木沙·玉素甫、艾熱西地卡力·依明、吾麥爾·依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阿里木·木沙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報道還稱,包括這些被告在內的一些維吾爾人接受宗教極端、暴力恐怖內容的反動宣傳,形成以木沙·玉素甫、艾熱西地卡力·依明為首要分子的暴力恐怖組織,並為實施暴力恐怖活動,進行了多次準備。

報道指這些被告今年6月29日登上了一架航班,飛機起飛後被告「手持拆卸後的金屬拐杖,高喊宗教極端口號撞擊駕駛艙,毆打、威脅機組人員和乘客,在引燃爆炸裝置過程中,分別被乘客和機組人員奮力制服。」

航班被迫返航降落和田機場,木沙·玉素甫等6人被抓獲。其中,阿巴拜柯熱·伊比拉伊木、買買提艾力·玉素甫在制服過程中受傷,經醫治無效死亡。

報道還指上述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致24名乘客、機組人員不同程度受傷,造成財產損失2858.3萬元。

根據新華社的報道,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保障被告人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出庭為其提供辯護,被告人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旁聽庭審。

不過,世界維吾爾大會發言人迪里夏提周二向BBC中文網表示,對新疆劫機案被告重判,反映出中國當局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旨在利用此案加大對維吾爾人的鎮壓。

迪里夏提表示,根據當地提供的信息,這些被告被剝奪選擇律師的權利,當局指派的律師沒有履行職責,而是誘導被告接受指控。

他還指出,整個審判程序採取閉門方式,缺乏透明度,擔心暴露內幕。

迪里夏提還向法新社表示,這些人並非劫機者,而是在飛機上與漢族乘客爭搶座位而打鬥。

根據2009年的人口抽查,新疆大約居住著1千萬維吾爾族人。

2009年7月5日發生在新疆烏魯木齊的騷亂,被中國官方定性為「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導致近200人死亡,1700多人受傷。

活動人士批評中國在新疆的民族政策導致了維吾爾人的不滿和抗議。

但是中國批評新疆的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三種勢力煽動並策劃了在新疆的暴力恐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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