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波網上宣揚民主被判監八年

昆明市中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曹海波判處八年有期徒刑(64天網資料照片)

昆明中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曹海波判處八年監禁。

中國昆明異議人士曹海波的律師表示,昆明市中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曹海波判處八年有期徒刑。

曹海波的委任律師馬曉鵬表示,昆明中院在星期四(11月1日)打電話通知了他這個消息。

馬曉鵬說,他至今尚未收到判決書,所以不清楚昆明中院為何宣判曹海波犯下「顛覆國家政權罪」。

曹海波於去年10月被中國當局逮捕,當局指控曹海波在網絡開設論壇,還指控他在一些海外網站發表文章。

被判監八年

設在美國的人權組織「中國人權」說,現年27歲的曹海波曾在昆明打工和開網吧。他在網上發表了一些主張中國應當實施民主、進行政治改革的文章。

曹海波案宣判之際,中共即將在北京召開第十八屆全國代表大會,進行十年一次的高層權力交接。

分析人士說,在中共十八大召開前夕,當局正加緊打壓境內的政治活動人士和異見人士。

據報道,2001年1月,曹海波利用騰訊網的QQ群,在網上建立了一個名為「振華會」的QQ群組,與一群年輕人在網上討論時政。曹海波於去年10月在其原籍江蘇鹽城被捕。

美國自由亞洲電台引述曹海波的妻子張念女士說,從曹海波被起訴到判決,昆明中院從未聯繫過她。對於丈夫被判處八年監禁,她坦言毫無心理準備。

美聯社引述張念說,正跟律師商量準備就案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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