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倪玉蘭和董繼勤夫婦堅持無罪,並且反駁指控的罪名。
北京第一中級法院二審裁定,取消了下級法院判處中國維權律師倪玉蘭的詐騙罪名。
法院也裁定下肢殘疾的倪玉蘭先前被判處的刑期減少2個月。
倪玉蘭和她的丈夫董繼勤去年4月被當局以「尋釁滋事」和詐騙5000元人民幣的罪名逮捕。
今年4月,倪玉蘭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2年8個月的徒刑,董繼勤則因「尋釁滋事」判處兩年的徒刑。
法院如今認定涉案的款項並非檢察官所說的詐騙所得,而是捐款。
據稱,在法庭宣判的時候,現場發生了小騷亂。
爭執過程
倪玉蘭夫婦因住處被強拆一度露宿街頭,後被警方人員安排入住北京西城區的禦鑫宮賓館。
他們被控「尋釁滋事」的理由是他們被指拒絕繳納住宿費用以及毆打酒店服務員和保安。
但倪玉蘭夫婦的辯護律師指出,他們夫婦入住禦鑫宮賓館是被警方人員強制性安排的,因此酒店費用應該由警方人員承擔。
同時律師否認倪玉蘭夫婦毆打酒店工作人員。
他們指出,倪玉蘭是「雙下肢癱瘓的殘疾人,坐輪椅,無法走路,還有心肌梗塞、陽光過敏等慢性病,體重估計僅有50公斤左右」。
記者們報道說,倪玉蘭身體相當虛弱,在整個庭審期間,多數時間必須在擔架上聽審。
倪玉蘭在2002年因偷拍警方強拆場面而被警察毆打,並因未能得到及時治療最終導致殘疾。
後在上訪過程中她再度被警員毆打導致尾骨骨折,卻被以「妨礙公務」罪判刑一年。
自身難保
2008年,倪玉蘭的住所也遭到強拆,反抗強拆的倪玉蘭被指毆打警察,再度被以「妨礙公務」罪判刑兩年。
她在2010年4月出獄後於丈夫露宿街頭,後因媒體和公眾的關注在6月被警方安排入住禦鑫宮賓館。
但據倪玉蘭的律師敘述,倪玉蘭夫婦所居住的房間12月底起先後斷水斷電,而警員也多次出面驅趕他們離開,直到他們在2011年4月6日夜被捕。
2011年2月11日,當時的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曾到禦鑫宮賓館探望倪玉蘭。
12月22日,荷蘭政府宣佈授予倪玉蘭2011年人權捍衛者鬱金香獎。該獎旨在獎勵那些為捍衛和促進他人權利而表現出罕見勇氣的人。
倪玉蘭由於身在獄中無法領獎,她的女兒董璇也在1月被警方禁止前往領取總值10萬歐元的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