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火速立法懲戒「精日」 生效當日一女子因言遭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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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默哀,嚇死我了!馬上買點日貨壓壓驚」——12月13日,中國迎來第五個南京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一位中國網友在社交媒體上的發言,立即成為眾矢之的。
該網友供職的和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立即發佈聲明將其辭退。
12月13日還是《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正式施行的首日,其中對多種「精日」行為明令禁止,違反者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精日」分子指「精神上將自己等同於日本(極右翼)的人」。這一條例設立的初衷即為懲戒「精日」分子,從今年5月開始啟動立法,到11月23日通過,短短半年時間,中國媒體稱「創造地方立法的『南京速度』。」
火速被辭退的「顧某某」
微信名為「和信貸經理顧某某」的言論而引發中國網友的怒火,並被迅速與新實施的條例聯繫起來。
網友「UX油愛科思」稱,「實在看不下去了,說兩句吧。這種在敏感時期幹出這事兒的人,要麼是腦闊有問題,是『精日』,要麼就是虛榮心作祟,想當一把網紅。但我要提醒一句給這位『網紅』,今天是《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正式實施的第一個國際公祭日,你違法了你知道嗎!」
網友「Chok小魚」則說,「這種行為理應全行業通報,地方網警,是時候工作了!!!!」
果真,江蘇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的官方微博「江蘇網警」也關注了此事。該微博貼出一篇敘述美籍華人張純如的文章,並稱,「顧某某,請好好看看這篇文章,希望你能明白,紀念在南京大屠殺中遇難的30萬同胞,到底跟你有什麼關係?」

圖像來源,AFP
「江蘇網警」提到的張純如,是位美籍華人作家,1997年出版《南京暴行:被遺忘的大屠殺》,引起美國各界對該事件的關注。2004年,她因抑鬱症而自殺身亡。
引發爭議的「顧某某」迅速道歉,稱自己原意是諷刺今天在公祭日默哀時用著日貨開著日產車的人。
道歉似乎並未起到平息輿論的作用。其供職的和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隨即發佈聲明稱,「關於我司員工顧某某發表的不良言論,屬於個人行為,經查實,我司現已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不過,截至發稿,記者並未看到任何消息顯示公安機關介入。
雖然絶大多數網友表達對「顧某某」的憤慨;也有個別網友認為,因這樣一句話而承受輿論聲討,甚至丟工作,對於個人而言已非常嚴重,是否還要再「用公器懲罰言論」?
「精日」的紅線
這部為懲戒「精日」的條例規定了3種禁止性行為:
-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侮辱、誹謗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倖存者,編造、傳播含有上述內容的有損國家和民族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或者信息;
- 禁止在國家公祭設施、抗戰遺址和抗戰紀念館等地使用具有日本軍國主義象徵意義的軍服、旗幟、圖標或者相關道具,拍照、錄製視頻或者通過網絡對上述行為公開傳播;
-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害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倖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譽等合法權益。

圖像來源,Weibo
這些規定直接針對近兩年多發的「精日」事件,比如,2016年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前夕,兩名青年在大屠殺發生地扮日本武士拍照;2018年,兩名男子身著仿製日軍軍服在南京抗日遺址前拍照,並在網上散發照片。
因為很多「精日」行為多是事後在網上發帖,除了網友輿論譴責,並無其他後果。
不過,今年2月一名自稱「獲得財務自由」的男子孟某在微信群中發表「南京(大屠殺)殺30萬太少」等言論,其後被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行政拘留。
此後這類「精日」行為在南京將被視為違法行為,將被當地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目前,中國已制訂《國歌法》,對侮辱中國國旗、國徽及歪曲中國國歌的「侵犯國格」的行為進行了明確界定。今年5月也已施行《中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並已對中國首例烈士名譽權訴訟案進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