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修憲知多少?三組圖秒懂大陸與台灣立法程序
BBC中文三組圖帶您了解中國的「民意代表」如何選出?如何立法?對岸「實行民主」的台灣又是如何?
中國全國人大周日(3月11日)以近乎全票通過修憲草案,正式刪除國家正副主席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修憲前後,國內外輿論已掀起波瀾。
每年基本在同期召開的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稱為「全國兩會」,這是一年一度中國「民意代表」能夠議政的機會。
政府組織架構

台灣政府架構依照孫中山創建的「三民主義」,行使權利互相制衡的「五權分立」制度。

兩岸立法程序比一比

據《中國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了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在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程序中,都包括提出法案、審議法案、表決法案、公布法案四個步驟。中國人大網文章稱,中國立法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制度,包括聽證會和向社會公布草案徵求意見等。但是,也有專家認為,中國立法過多體現黨政組織和上級意志,民眾參與立法不夠。

在台灣,立法院是台灣最高立法機關,會期每年兩次,二月至五月底及九月至十二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集會由委員自行發起,由各黨團協商決定開議日期,必要時可以依法延長會期。
民意代表如何選出?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人大代表選舉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兩種。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法律規定,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除了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不少人認為中國的人大代表選舉一直是走過場。有媒體報道稱,一些獨立候選人遭到中國當局的打壓。

台灣的總統、副總統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候選人可經由政黨推薦,無黨籍參選人也可以經由連署達到參選門檻。
立法委員、地方民意代表、地方行政首長是由選民直接投票產生,「一人一票,票票等值」。
以投票權來說,年滿20歲且在該地區居住滿4個月以上的人民即有投票權,不須另外辦理選民登記。被選舉權來說,不同的民意代表有不同參選年紀門檻。選舉人和被選舉人都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